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ST 启环 公告编号:2026-061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及控股子公司因行政诉讼、工程建设纠纷等经营事项提起诉讼累计未结、仲裁事项金额合计
为 7.74 亿元;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诉讼等事项为被告
累计未结诉讼、仲裁事项金额合计为 15.85 亿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诉讼、仲裁事项金额合计 23.59 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绝对值的 101.66%。
至目前,相关诉讼(仲裁)判决待履行金额合计约为 81.23 亿元。
公司目前总体涉诉及判决待履行金额较大,公司正积极推动强化应收账款催收及部分资
产处置等措施解决涉诉风险及后续判决履行压力。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依规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并提请注意投资风险。
一、 诉讼进展情况
(一)(2026)京 01 民终 4368 号
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6)京 01 民终 4368 号),主
要内容如下:
上诉人(原审被告、反诉原告):浦华水务(北京)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反诉被告):浙江中博联合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原审被告:浦华环保有限公司
原审被告:浦华水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上诉人浦华水务(北京)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浙江中博联合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原审
被告浦华环保有限公司、原审被告浦华水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北京
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25)京 0108 民初 81824 号民事判决,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提起上诉。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下发的(2025)京 0108 民初 81824 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
限公司支付货款 7,310,000 元并支付利息(以 11,396,885.2 元为基数,自 2024 年 8 月 23
日至 2024 年 9 月 13 日;以 8,472,885.2 元为基数,自 2024 年 9 月 14 日至 2024 年 10 月
为基数,自 2025 年 6 月 24 日至实际付清之日;均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计算);
限公司支付保全费 5,000 元;
如浦华水务(北京)有限公司、浦华环保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
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
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 70,853.75 元(浙江中博联合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已预交),由
浙江中博联合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负担 5,803.04 元,已交纳;由浦华水务(北京)有限公司、
浦华环保有限公司负担 65,050.71 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反诉费 36,602 元,
由浦华水务(北京)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
内,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
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 2026 年 7
月 13 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浦华公司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
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 73,204 元,由浦华水务(北京)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二)(2026)鄂 1202 执 2794 号
公司于近日收到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和执行裁定书((2026)鄂
申请执行人: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咸安支行
被执行人:启迪合加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咸安支行
与被执行人启迪合加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启迪环境科技发展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启迪合
加新能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本源汽车有限公司、启
迪环境院(2026)鄂 1202 民初 1343 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2
日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划拨、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启迪合加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 18,881,305.37 元(含执行费 86,195.11 元、诉讼费 67,084 元、后期
利息暂未计算)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三)(2026)陕 04 执 505 号
公司于近日收到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及执行裁定书
((2026)陕 04 执 505 号),主要内容如下:
申请执行人: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行
被执行人:兴平鸿远发展建设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行与被执行人兴平鸿远发展建设有限公司、启
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6)
陕民终 83 号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0 日披露的《关于涉及诉
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2),申请执行人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咸阳分行向本院申请执行。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6 年 6 月 29 日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向被执行人兴平鸿远发展建设有限公司、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
承担本案的执行费、迟延履行利息等其他费用。因被执行人未履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兴平鸿远发展建设有限公司、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银
行存款人民币 9 亿元或扣留、提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收入或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四)(2025)鲁 01 执恢 142 号之十四
公司于近日收到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书((2025)鲁 01 执恢 142 号)及执行
裁定书((2025)鲁 01 执恢 142 号之十四),主要内容如下:
申请执行人:山东淄建集团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人:衡阳桑德凯天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山东淄建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启迪
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于 2026 年
执行裁定书,裁定冻结被执行人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衡阳桑德凯天再生资源科
技有限公司享有的债权 6,000 万元,2026 年 6 月 18 日又以(2025)鲁 01 执恢 142 号之十
三执行裁定书,解除被执行人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衡阳桑德凯天再生资源科技
有限公司享有的 6,000 万元债权中 1,452 万元债权的冻结。2026 年 6 月 10 日,山东省济南
市中级人民法院向第三人衡阳桑德凯天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送达(2025)鲁 01 执恢 142 号
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通知第三人衡阳桑德凯天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将到期债权 4,430
万元汇入本院指定账户,第三人衡阳桑德凯天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在指定的期限内未对到
期债务提出异议,亦未主动履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
定(试行)》第 49 条规定,裁定如下:
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第三人衡阳桑德凯天再生资源科
技有限公司到期债权 4,430 万元。
本裁定立即执行。
二、公司累计未结诉讼及仲裁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诉讼、仲裁事项金额合计 235,839.91 万元,占
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01.66%,相关案件目前尚在审理或调解谈判过程中
(本公司及控股公司主要诉讼、仲裁情况详见附表)。
与我方当事人
我方当事
我方地位 对方当事人名称 案号 案由 相关的诉讼标
人名称
的额(万元)
河南派普建工集团有限公 (2026)豫 0821 民初 455 号、
司、江西省安达智能建设发 (2025)赣 0103 民初 12475 号、
展有限公司、浙江正嘉建设 (2025)浙 0381 民初 20343 号、
有限公司、中国化学工程第 (2025)内 0502 民初 13413 号、
三建设有限公司、中铁七局 (2026)陕 7102 民初 1228 建设工程
集团西安铁路工程有限公 号、(2025)湘 3122 民初 205 合同纠纷
司、江苏苏商建设集团有限 号/(2026)湘 31 民终 810 号、
公司、襄阳鹏聚建筑劳务有 (2026)鄂 0602 民初 131 号、
限公司、湖北铭元建设工程 (2026)鄂 2828 民初 1085 号
有限公司等 等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泸溪县
(2024)内 02 民初 69 号、(2025)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安航
公司及相 湘 31 民初 52 号、(2025)陕
被告 空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
关子公司 0114 民初 3308 号、(2025)浙
公司、诸暨经开启服企业管
理有限公司、湖北三峡华翔 其他经营
浙 06 民初 805 号、(2025)鄂 40,809.63
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东方泵 事项纠纷
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
京 0108 民初 33459 号、
(2025)
公司、浙江正越建设集团有
京 0108 民初 101300 号、
(2026)
限公司、河南欣隆环保科技
内 0207 民初 2752 号等
有限公司等
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
DC20251538 号/(2025)京 01
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财保 370 号、(2025)湘 3122 金融借款
公司泸溪县支行、中国工商 77,814.30
民初 1666 号、(2026)鄂 1381 合同纠纷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水支
民初 1395 号
行
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政府、吉 (2025)晋 10 行初 22 号、(2025)
林市龙潭区人民政府、咸宁 吉 02 行初 43 号、(2026)鄂
市咸安区人民政府、新野县 1202 行初 25 号、(2025)豫 13 行政诉讼 45,558.68
人民政府、新乡市牧野区城 行初 48 号、(2026)豫 0711 行
市管理局等 初 12 号等
北京国中生物科技有限公
(2026)京 0114 民初 1438 号、
公司及相 司、太原市生态环境局清徐 建设工程
原告 (2024 ) 晋 0121 民 初 8 号 、 5,789.19
关子公司 分局、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 合同纠纷
BIAC-(2026)001799 号等
公司等
济南铭森环卫设备有限公 (2025)豫 0102 民初 12397 号、
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 (2025)川 0106 民初 30541 号、
其他事项
有限公司乐山市分公司、珠 (2026)浙 0702 民初 4863 号、 26,008.59
纠纷
峰财险北京分公司、浙江中 ( 2025 ) 京 0108 民 初 81824
博联合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号/ (2026 )京 01 民终 4368
宜昌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 号、(2026)沪仲字第 1822 号、
司、淮南市城市管理局等 (2026)沪 01 民特 368 号等
合计 235,839.91
三、其他事项说明
前期部分公司及相关子公司被列为被告的涉诉案件已取得判决结果或达成和解,截至目
前,相关诉讼(仲裁)判决待履行金额合计约为 81.23 亿元。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重要风险提示
鉴于公司目前涉诉总体金额较大且部分案件相继审结进入履行阶段,公司整体面临诉讼
风险及流动性压力,公司正在全力推动诉讼及执行风险化解工作,积极与相关各方进行沟通,
力争尽快妥善解决上述涉诉案件,并将根据诉讼情况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
作。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