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威股份: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8-06 00: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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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75    证券简称:热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1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年产 4,000 万件电热元件生产线扩建项
目”、“杭州热威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 500 万台新能源汽车加热管理系统
加热器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 本次节余金额为 21,249.60 万元(实际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转出当日
专户余额为准),下一步使用安排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
  ?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发行名称                          2023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总额                               92,423.10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80,562.70 万元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3 年 9 月 5 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82 号)同意,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10,000 股,发行价格为人
民币 23.1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2,423.10 万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
税)人民币 11,860.40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80,562.70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9 月 5 日全部到账,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3〕477 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保
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五方监管协议》,
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上述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
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一)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3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年产 4,000
万件电热元件生产线扩建项目”、“杭州热威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 500 万台新
能源汽车加热管理系统加热器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均已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要求,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合计 21,249.60 万元(实
际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
常生产经营。
  截至 2026 年 7 月 31 日,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承        募集资金实        节余募集资
  结项名称        结项时间        诺使用金额        际使用金额        金金额(万
                           (万元)         (万元)          元)
年产 4,000 万
件电热元件        2026 年 7 月
生产线扩建           31 日
项目
杭州热威汽
车零部件有                      24,089.17    12,902.65    11,186.52
限公司年产
源汽车加热
管理系统加
热器项目
技 术 研 发 中 2026 年 7 月
心升级项目        31 日
现金管理及利息收入扣除手
续费后净额
节余募集资金合计金额[注 2] 21,249.60 万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及相
                     ?补流,21,249.60 万元
应金额
注 1:“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包含募投项目尚待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 1,183.53 万元和使用银行
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但尚未达到置换条件的票据余额 49.75 万元,待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事项实施完成后,项目仍未支付的尾款和待置换的票据将以自有资金支付,实际金额以募
集资金专户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注 2:“节余募集资金合计金额”包含现金管理取得的收益及银行活期利息等,实际金额以转
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注 3:募集资金预计节余金额 21,249.60 万元,除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之外,尚有
   (二) 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在确保项目建设质量、项目预
期效益达标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
成本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了
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支出。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
利息收入。
加热管理系统加热器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毕,除工程建设投资中的员工宿舍子项
(计划投入金额为 7,492 万元)外,其余车间改造、设备投资等内容均已按计划
完成投资,项目整体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且预计效益可实现。该员工宿舍子
项未实施的原因主要系在该项目推进过程中,涉及员工宿舍的政府规划审批及后
续竣工验收等环节流程较长、耗时超出预期,导致该子项建设进度无法与项目主
体工程同步完成。鉴于该子项不影响整体项目的移交及运营,为保证项目整体及
时投产并实现预期效益,公司经审慎评估,决定对已建成部分办理项目结项,后
续该员工宿舍的建设将根据实际需要,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择机实施。
  (三) 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 2023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合理
配置资金,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 21,249.60 万元(实
际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
常生产经营。
  上述节余募集资金转为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
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将随之终止。
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成后,公司将另行公告。
  (四)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
作出的慎重决定,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况,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三、适用的审议程序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年产 4,000
万件电热元件生产线扩建项目”、“杭州热威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 500 万台新
能源汽车加热管理系统加热器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均已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同意将上述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经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该
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同意公司本
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三)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
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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