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637 证券简称:ST 实华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
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股票简称 ST 实华 股票代码 000637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茂化实华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马永新 张荣华
广东省茂名市官渡路 162 广东省茂名市官渡路 162
办公地址
号 号
传真 0668-2899170 0668-2899170
电话 0668-2276176 0668-2246331
电子信箱 mhsh000637@163.net mhsh000637@163.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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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业为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有聚丙烯、液化石油气、特种白油、乙醇胺、异丁烷、
甲基叔丁基醚(MTBE)、碳九、双氧水,主要生产装置为 16 万吨/年聚丙烯生产装置、6 万吨/年特
种白油生产装置、2 万吨/年乙醇胺生产装置、8 万吨/年甲基叔丁基醚(MTBE)生产装置、14 万吨/
年裂解碳九及裂解焦油综合利用项目生产装置和 30 万吨/年双氧水生产装置。另外,公司亦有文娱项
目,北京海洋馆为控股子公司北京信沃达海洋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产业。
固定投资比率大幅增加,因此,石化成为国家经济政策重点落地的行业之一。2023 年下半年则是因全
球地缘政治不确定的因素,欧美在恶劣通胀压力下互相加息,导致整体经济复苏趋势被打断,压制了终
端需求的恢复。全球经济增长动能不足、脆弱性凸显,国际能源市场供需错配、市场波动加剧,世界各
国仍面临能源供应和需求不平衡问题,这对我国化工出口也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行业报告》分析显示,2023 年,全球能源价格总体回落,石油价格下降接近 20%,天然气和煤
炭价格下降超过 50%,对全球经济保持增长特别是控制通胀起到了重要作用。虽然,石油化工行业原
料因成本端带来的巨大压力在 2023 年得到了部分的缓解,但是由于全球终端市场需求恢复远不及预期。
成本的降低没能给需求乏力的下游产品市场带来过多的帮助。2023 年中国乃至全球的化工市场的下游
端需求依旧低迷。可以预见 2024 年全球石化行业的复苏之路将不会平坦。然而,随着经济与化工产品
市场需求的持续复苏,终端化工产品市场需求将保持缓慢提升的态势。
中国化工市场在 2023 年迎来了复苏之势,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在 2023 年下半年实行了从投资端逐
级向下的传递,下游产品需求有少量的增加趋势。国内消费终端需求恢复速度虽不及预期,但处于整体
恢复的态势。2023 年国内炼油能力增长放缓,石化产品产能持续扩张,市场主体多元化进一步发展。
炼油总能力达到 9.36 亿吨/年,炼厂开工率为 79.1%。目前,我国石油和化工行业仍处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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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关键期,综合来看,全年石化行业总体将以“稳”为主,2024 年全国化工市场“稳中提质,稳中扩
能”的基本态势不会改变。
公司从事石油化工生产经营和研发三十余年,企业生产经营体制、销售体系、决策机制、内控制度
和管理运营办法齐备,具有丰富的化工项目发展建设、生产装置管理等经验。公司采取集团化紧密型的
管理和运营模式,全面实施目标计划、绩效考核、内部控制、质量控制认证等管理制度,能够为企业稳
健发展提供有效的组织和管理基础保障。同时,公司比邻茂名石化、中科炼化(湛江)、惠州中海油壳
牌、广州石化、北海炼化、海南炼化、东华能源、湛江巴斯夫等特大型石油化工基地。公司与石化类企
业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在石化资源信息、原料采购、产品销售、项目发展等方面有区位优势。
公司积极筹谋企业可持续发展,广泛寻求资源,确保化工主业稳定发展。搞好资源的深度开发和综
合利用,开发高附加值产品。公司根据周边新建、拟建的大型石化项目,进行积极沟通交流,从中寻求
合作机会,进而形成产业链纵横供应链循环互补,最终完成产业链的强链、延链、补链,提高公司投资
项目的抗风险能力,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本年末比上年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总资产 -14.77%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资 -17.40%
产
本年比上年增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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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24.95%
归属于上市公 - - -
司股东的净利 127,833,708. 130,853,424. 129,621,779. 1.38%
润 40 01 10
归属于上市公
- - -
司股东的扣除 70,177,062.2 70,177,062.2
非经常性损益 2 2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 -43.33%
额
基本每股收益
-0.25 -0.25 -0.25 0.00% 0.1600 0.1600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0.25 -0.25 -0.25 0.00% 0.1600 0.1600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
-15.62% -11.90% -11.78% -0.04% 7.97% 7.97%
产收益率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解释第 16 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
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
根据该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
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
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固定资产因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
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中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对该交易因资
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
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本集团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该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
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将累积影响
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1,266,108,741.47 1,363,792,725.22 1,415,312,983.61 502,596,230.6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30,218,492.37 -21,334,186.67 1,245,162.03 -77,526,191.40
的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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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29,656,922.00 -23,670,403.42 -1,979,123.01 -76,191,807.70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年度报告 报告期末
报告期末 披露日前 表决权恢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
普通股股 25,810 一个月末 24,510 复的优先 0 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0
东总数 普通股股 股股东总 股股东总数
东总数 数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北京泰跃
房地
境内非国 151,538,1
产开发有 29.15% 151,538,145 151,538,145 质押
有法人 45
限责
任公司
中国石化
集团
茂名石油 国有法人 14.75% 76,658,001.0 0 不适用 0
化工
有限公司
境内自然
蒋健 1.02% 5,303,200 0 不适用 0
人
广东众和
化塑 境内非国
有法人
股份公司
境内自然
魏巍 0.82% 4,246,300 0 不适用 0
人
境内自然
魏娟意 0.55% 2,876,997 0 不适用 0
人
境内自然
宋华波 0.51% 2,644,300 0 不适用 0
人
境内自然
毛幼聪 0.48% 2,516,700 0 不适用 0
人
境内自然
汪大刚 0.48% 2,470,000 0 不适用 0
人
境内自然
叶守定 0.41% 2,110,000 0 不适用 0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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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其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
他流通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
致行动的说明
人的情况不详,其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质押或冻结情况也不详。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
无
情况说明(如有)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发生变化情况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及
股东名称(全 本报告期新增/退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 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的股份数
称) 出 量
数量合计 占总股本的比例 数量合计 占总股本的比例
蒋健 新增 0 0.00% 0 0.00%
魏巍 新增 0 0.00% 0 0.00%
魏娟意 新增 0 0.00% 0 0.00%
宋华波 新增 0 0.00% 0 0.00%
毛幼聪 新增 0 0.00% 0 0.00%
汪大刚 新增 0 0.00% 0 0.00%
叶守定 新增 0 0.00% 0 0.00%
杨琦 退出 0 0.00% 0 0.00%
姚慧群 退出 0 0.00% 0 0.00%
张海峰 退出 0 0.00% 0 0.00%
BARCLAYS BANK
退出 0 0.00% 0 0.00%
PLC
周艳和 退出 0 0.00% 0 0.00%
何义 退出 0 0.00% 0 0.00%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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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事项
书》,裁定拍卖被执行人北京泰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泰跃”)持有的茂名石化
实华股份有限公司股票(首发前限售股)151,538,145 股以清偿债务。2024 年 3 月 5 日,茂名港集团
有限公司(下称“茂名港集团”)在茂名中院于阿里资产平台开展的“北京泰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
司持有的证券简称 ST 实华(证券代码:000637,股份性质:首发限售股)股票共 151,538,145 股
“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价胜出。茂名中院裁定北京泰跃持有的公司 151,538,145 股股票(首发前
限售股)所有权转移给茂名港集团。2024 年 4 月 8 日,茂名港集团完成股权过户登记手续,成为公司
第一大股东。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 2024 年 1 月 27 日《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股票将被司法拍
卖暨公司控制权或将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编号:2024-009】、2024 年 3 月 6 日《关于公司控
股股东持有的公司股票被司法拍卖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编号:2024-018】、2024
年 4 月 9 日《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发生变更的公告》【编号:2024-020】和《关于股东
权益变动的提示性的公告》【编号:2024-021】以及 2024 年 4 月 10 日《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已完成
股票过户的公告》【编号:2024-022】。
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资产出售协议>的议案》,公司拟将信沃达公司
年 6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上述议案。公司与宏达万基签署的
《资产出售协议》于 2023 年 6 月 26 日生效。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 2023 年 6 月 7 日《第十二届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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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3-042】、《关于拟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编号:
宏达万基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按照协议约定向公司支付了履约保证金 1000 万元。依据合同约定,
宏达万基需于 2023 年 8 月 26 日前支付第一期的股权转让款 15200 万元。宏达万基于 2023 年 8 月
讯网 2023 年 8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一)》【编号:2023-073】。
依据合同约定,宏达万基需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前支付第二期的股权转让款 18000 万元。公司
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向宏达万基发出《商洽函》,要求宏达万基按照《资产出售协议》履行相关义
务。宏达万基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向公司送达《北京宏达万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股权交易相关
事宜的函》,宏达万基确认将付款期限延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 2023 年 10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二)》【编号:2023-092】。
出售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2023 年 12 月 7 日,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亦批准上述
议案。公司与宏达万基签署《资产出售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宏达万基必须在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
支付完毕全部对价 34200 万元。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 2023 年 11 月 22 日披露的《关于出售控股子公
司股权的进展公告(三)》【编号:2023-094】、《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编
号:2023-093】和 2023 年 12 月 8 日披露的《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
告(四)》【编号:2023-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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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义务。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0 日就上述《商洽函》予以回复,明确告知宏达万基,本次交易双方
未就本次交易价款支付设置任何前置条件;公司与信沃达公司间的借款不是本次交易履行的前置条件;
并要求宏达万基务必遵守双方协议约定,按时履行支付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宏达万基实际支付
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五)》【编号:2024-001】。
资讯网 2024 年 4 月 16 日《关于公司涉及仲裁的公告》【编号:2024-023】。
公司 2022 年度被审计机构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触及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的情形,于 2023 年 5 月 4 日开市起停牌 1 天,于 2023 年 5 月 5 日开市起复牌,复牌后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
该事项详见巨潮资讯网 2023 年 4 月 29 日《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
公告》【编号:2023-029】。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购买办公楼的
议案》,向茂名市一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期购置位于茂名市茂南开发区站前大道 16 号大院壹方城
约 6083.6 平方米,交易价款预计约人民币 59,619,280 元(上述面积及交易价格最终以交易双方正式
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
该事项详见巨潮资讯网 2023 年 4 月 29 日《关于公司购买办公楼的公告》【编号:2023-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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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取得上述四层房产的全部不动产权证明。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4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
司茂名实华东成化工有限公司预计向贷款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叁仟万元授信额度及公司为银行融资提
供最高额抵押担保的议案》。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2 日召开了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亦审议
通过了上述议案,该事项详见巨潮资讯网 2023 年 9 月 26 日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公司对外担保公告》【公告编号:2023-078】和 2023 年 10 月
公司茂名实华东成化工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拟以 1436.53 万元的对价受让茂名市国有资产经营公
司 4.3615%股权。该事项详见巨潮资讯网 2023 年 7 月 31 日《关于公司拟受让控股子公司茂名实华东
成化工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编号:2023-062】。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支付了全部股权转让
款,目前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在办理中。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东成公司 100%股权。
化实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以 2550 万元的对价,将持有湖北实华 25.5%股权转
让给海集实业。海集实业分期付款,于 2023 年 4 月 30 日前支付 1300 万元,于 2023 年 7 月 31 日前
支付 300 万元,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前支付 300 万元,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 650 万元。公
司收到全部股权转让款后,配合办理股权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仅收到海集实
业第一笔股权转让款 1300 万元。该事项详见巨潮资讯网 2023 年 4 月 29 日《2022 年年度报告》第六
节“重要事项”第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之第 7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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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曾于 2023 年 9 月 6 日、2023 年 12 月 21 日分别向海集实业寄送了《催款函》、《律师
函》,但未得到实质回应。公司尚未将股权变更登记到海集实业名下。
终止日期:2023 年 12 月 10 日;使用权面积:35,000 平方米。2018 年 8 月 31 日,北京市规划和国
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向信沃达公司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坐落:海淀区气象路 6 号院 1 号楼 1 至 3 层
方米/房屋建筑面积 40,419.01 平方米。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 2023 年 12 月 16 日的《关于北京海洋馆
座下土地使用权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103】。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北京海洋馆座下
KVAh 环保铅酸(碳)电池项目事宜
为适应战略发展和业务拓展需要,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东成公司与北京清大环科电源技术有限公司
(下称“北京清大”)以自有资金出资、在山东省淄博市投资设立艾瓦瑞公司,注册资本为 2100 万元
人民币,东成公司认缴出资 1533 万元,持股 73%;北京清大认缴出资 567 万元,持股 27%。该事项
详见巨潮资讯网 2023 年 3 月 10 日《关于设立控股孙公司并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编号: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4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孙公司山
东艾瓦瑞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 100 万 KVAh 环保铅酸(碳)电池项目的议案》,具体详见
巨潮资讯网 2023 年 9 月 26 日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艾瓦瑞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艾瓦瑞公司新增注册资本 7,900 万元,
其中实华东成以自有资金 2,267 万元人民币认缴注册资本 2,267 万元,北京清大以自有资金 2,133 万
人民币认缴注册资本 2,133 万元,艾瓦瑞公司新增股东信沃达公司以自有资金 3,500 万人民币认缴注
册资本 3,500 万元。交易完成后,实华东成持有艾瓦瑞公司的股权比例由 73%降至 38%,具体股权比
例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股权比例 认缴出资时间
(万元)
茂名实华东成化工有限公司 3,800 38% 2028 年 2 月 14 日
北京清大环科电源技术有限公司 2,700 27% 2028 年 2 月 14 日
北京信沃达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3,500 35% 2028 年 2 月 14 日
该事项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 2023 年 10 月 27 日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3-088】、《关于控股孙公司山东艾瓦瑞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79】。
事宜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4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孙公
司百色实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 50Kt/a 大修渣生产氟化镁和干式防渗料/石墨粉项目的议案》,
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 2023 年 9 月 26 日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为适应整体发展和业务拓展需要,公司与上海科密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海科密
思”)以自有资金出资、在广东省茂名市投资设立广东实华博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华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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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注册资本为 3,000 万 元人民币,公司持股 60%,上海科密思持股 40%,公司为实华博润控
股股东。该事项详见巨潮资讯网 2023 年 6 月 10 日《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并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
【编号:2023-046】。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4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
司广东实华博润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生物质润滑油中试项目的议案》,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 2023 年
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9】。
权,土地面积 26168.88 平方米,使用期限为 2023 年 2 月 6 日至 2073 年 2 月 5 日止。该地块已办理
不动产权证书。
西华清环保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东成公司以 3200 万元的价格,受让粤龙公司持有华清公
司的 100%股权。
截至本报告日,东成公司已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粤龙公司持有华清公司 100%股权已过户至东
成公司名下。
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进行土地开发合作后续事项
茂名市茂南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南城投)拟将位于茂名市茂南区石化工业园区的
土地(该地块的具体位置详见茂名市国土资源局茂南区分局测绘队的四至红线图,面积约 230 亩,土
地用途: 工业,土地使用年限:50 年,下称该地块)通过招、拍、挂形式出让作为工业用地使用。公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司控股子公司东油公司拟与茂南城投进行土地开发合作。东油公司应向茂南城投一次性支付其提供的前
期开发费用 3000 万元。茂南城投应于 2013 年 12 月 31 日前将该地块的用地批文办好后委托国土部门
进行依法挂牌出让,挂牌出让成功后一个月内茂南城投返还东油公司提供的前期开发费用及利息。 该
事项详见 2013 年 3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
茂名实华东油化工有限公司与茂名市茂南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进行土地开发合作的公告》。
茂南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当地农民已签订房屋拆迁及青苗补偿协议,东油公司已支付开发费
土地使用权不能依法通过挂牌出让的手续由公司取得,依据相关合作协议的约定,茂南城投于 2016 年
返还。2017 年 6 月 8 日,公司专门向茂南区人民政府上报了《关于茂名实华东油化工有限公司与茂名
市茂南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土地开发合作相关问题的请示》【茂化实华(2017)31 号】,并当面
协商,促使茂南城投尽快返还上述土地开发中公司投入的其他相关费用及对应的利息及滞纳金。2019
年 3 月 5 日,公司再次向茂南区人民政府报送《关于茂名实华东油化工有限公司与茂名市茂南区城乡
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土地开发合作相关问题的请示》【茂化实华(2019)19 号】,继续与茂南区人民政
府及茂南城投磋商催收相关费用及对应的利息及滞纳金返还事宜。2023 年 2 月 24 日,公司继续向茂
南区政府报送《关于茂名实华东油化工有限公司与茂南区土地开发合作历史遗留问题的函》【茂化实华
(2023)24 号】 ,恳请茂南区政府尽快归还上述土地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及利息。
截止本报告日,公司尚未收到茂南城投的返还款。公司将进一步采取措施加紧催收,并对催收进展
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