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02 证券简称:天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8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0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
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
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8,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
民币 13,000 万元(均包含本数),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
准。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0.18 元/股(含本数),按回购价格上限及回
购资金总额上下限测算,预计本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265.08 万股至 430.75 万股,
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76%至 1.24%。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
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6 个月
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1 日、2026 年 6 月 12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6 年 7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 4,001,2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5%,最高成交价为 22.04 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 19.01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82,571,643.50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方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
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股份回购,并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