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67 证券简称:利柏特 公告编号:2026-052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
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30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
议案》。本次回购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易日(即 2026 年 7 月 30 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
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十大股东的持股情况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的
序号 股东名称
(股) 比例(%)
张家港保税区兴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合润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商业
模式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新视野灵
基金
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
占无限售条
持股数量 件流通股股
序号 股东名称
(股) 份总数的比
例(%)
张家港保税区兴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合润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商业
模式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合宜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新视野灵
基金
特此公告。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