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52 证券简称:纳芯微 公告编号:2026-040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5/11/25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5 年 11 月 24 日~2026 年 11 月 23 日
预计回购金额 20,000万元~40,000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200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1,255,642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77%
实际回购金额 20,008.08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148.90元/股~175.39元/股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0 万元,不超过人
民币 4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0 元/股(含),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
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55)。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于每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
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6 年 7 月 31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1,255,642
股,占公司总股本 163,505,247 股的比例为 0.7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75.39 元
/股,最低价为 148.90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0,008.08 万元(不含印花
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5 年 12 月 8 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
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本次股份回购,累计回购股份 1,255,642
股,占公司总股本 163,505,247 股的比例为 0.7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75.39 元
/股,最低价为 148.90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0,008.08 万元(不含印花
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本次股份回购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
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实施股份回购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
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
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
位。
四、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自 2025 年 11 月 25 日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起,至本公告披露前,除限
制性股票归属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均不存
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本次回购前 回购完成后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比例(%)
(股) (股)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0 0 0 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61,596,833 100 163,505,247 100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118,216 0.07 1,373,858 0.84
股份总数 161,596,833 100 163,505,247 100
注:1、本次回购前公司总股本包括 A 股 142,528,433 股及 H 股 19,068,400 股
(行使超额配售权之前);
市 及 买 卖 , 公 司 H 股 由 19,068,400 股 增 加 至 20,095,000 股 ,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归属期的归属股份上市流通,本次共计归属 881,814 股,公司总股本由 162,623,433
股增加至 163,505,247 股。
六、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 1,255,642 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现全部存放于公司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将在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如公司未能在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后 3 年内使用完毕上述已回购股份,尚
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户期间,
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
利。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
择机使用回购股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