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60 证券简称:翔楼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9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暨减持股份结果的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总经理唐卫国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财务
总监曹菊芬女士;董事、副总经理张骁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张玉平先生保证向
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于 2026
年 6 月 26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高管减持股份预披露的
公告》(2026-029)。
总经理唐卫国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不超过 1,500,000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0.91%)。
理张骁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6 年 7
月 20 日至 2026 年 10 月 19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理、财务总监曹菊芬女士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即 2026 年 7 月 20 日至 2026 年 10 月 19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
股份不超过 200,000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0.12%)。
张玉平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6 年 7
月 20 日至 2026 年 10 月 19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上述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
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若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回
购并注销等除权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总经理唐卫国先生;董事、副
总经理张骁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曹菊芬女士;董事、副总经理张玉
平先生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获悉唐卫国先生、
张骁先生、曹菊芬女士、张玉平先生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现将有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从本次减持计划开始至本公告披露日,张骁先生、曹菊芬女士、张玉平先生
未减持公司股份,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和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唐卫国先生减持
情况如下:
股东 减持均 减持比
股份来源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股数(股)
名称 价 例(%)
首次公开发
行前已发行
唐卫 集中竞价交 2026 年 7 月 20 日至
的股份及股 35.61 445,864 0.27%
国 易 2026 年 7 月 31 日
权激励获授
的股份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称 股数(股) 股数(股)
(%) (%)
合计持有股份 13,259,547 7.95 12,813,683 7.69
其中:无限售条件
唐卫国 3,314,887 1.99 2,869,023 1.72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9,944,660 5.96 9944660 5.69
合计持有股份 1,687,148 1.01 1687148 1.01
其中:无限售条件
张骁 421,788 0.25 421788 0.25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1,265,360 0.76 1265360 0.76
合计持有股份 1,007,097 0.60 1007097 0.60
其中:无限售条件
曹菊芬 251,776 0.15 251776 0.15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755,321 0.45 755321 0.45
合计持有股份 521,797 0.31 521797 0.31
其中:无限售条件
张玉平 130,451 0.08 130451 0.08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391,346 0.23 391346 0.23
注 1: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2,060,979 股于 2026 年 7 月 14 日上市流通,
总股本由 164,655,936 股增至 166,716,915 股,上表中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数据为 2026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份上市流通后的股份数据。
注 2:以上数据之和存在尾差,皆由四舍五入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
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治
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