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6-077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通过集中
竞价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
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45,000 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
超过人民币 22 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届满时实际
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4 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
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
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公告如下:
一、回购进展
截至 2026 年 7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股份 2,213.13
万股,回购总金额为 30,959.49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数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45%,
平均成交价为 13.99 元/股(最高成交价为 15.5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3.22 元/股)。本次回购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
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集合竞价;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