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第 3—5 页
三、附件 ……………………………………………………………第 6—9 页
(一)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 第 6 页
(二)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 第 7 页
(三)本所签字注师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第 8—9 页
关于广东金戈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
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6〕7-784 号
广东金戈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广东金戈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戈新材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金戈新材公司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管理层的责任
金戈新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北证公告〔2025〕30 号)的
要求编制《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并保证
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金戈新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金戈新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
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证监会公告〔2025〕
证公告〔2025〕30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金戈新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七月三十一日
广东金戈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北证公告〔2025〕30 号的规定,将
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金戈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956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国
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和网上向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
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2,317,369 股,发行价为每股
人民币 9.65 元,共计募集资金 215,362,610.85 元,坐扣承销费用 17,659,734.09 元后的
募集资金为 197,702,876.76 元,已由主承销商于 2026 年 6 月 3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律师费、审计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6〕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广
本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招股说明书》
东金戈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披露的募集资
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调整前募 调整后募
项目备案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集资金投 集资金投
或核准文号
资额 资额
年产 3 万吨功能性 7,535.03 7,535.03 5,307.19 2503-440607-04-02-249431
调整前募 调整后募
项目备案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集资金投 集资金投
或核准文号
资额 资额
材料技术改造项目
研发试验基地建设
项目
智能仓储建设项目 3,819.44 3,819.44 3,819.44
补充流动资金 3,500.00 3,500.00 3,500.00
合 计 20,495.67 20,495.67 18,267.83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6〕7-13 号),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267.83 万元,低于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的
募投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 20,495.67 万元。鉴于前述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的情况下,公司拟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本次募投项目所需投资资金
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23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
额为 1,321.89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自筹资金实际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占总投资的比例(%)
投入金额
年产 3 万吨功能性材料技术改
造项目
研发试验基地建设项目 5,641.20 674.61 11.96
智能仓储建设项目 3,819.44
合 计 16,995.67 1,321.89 7.78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23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 693.77 万元,具
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