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td_??P.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
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
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Shenzhen Senior Technology Material Co., Ltd.
深圳市星源材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6067)
(1)建議採納2026年H股股份激勵計劃;及
(2)建議授權董事會及 ╱ 或其授權人士辦理2026年H股股份激勵計劃有
關事項
建議採納2026年H股股份激勵計劃
深圳市星源材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合稱「本集團」)
董事會欣然宣佈,於2026年8月3日,董事會決議建議採納2026年H股股份激勵計
劃(「H股激勵計劃」或「計劃」)。H股激勵計劃經股東於本公司將予召開的臨時股
東會上審議批准後生效。
H股激勵計劃旨在:(1)為公司提供吸引、激勵、挽留、獎勵、補償及 ╱ 或向
適格員工提供福利的靈活手段;(2)通過向適格員工提供獲取公司專有權益並
成為公司股東的機會,使其利益與公司及股東的利益保持一致;及(3)鼓勵
適格員工為公司的長期發展、業績及利潤作出貢獻,提升公司及其股份的價
值,以符合公司及股東的整體利益。
董事會或其授權人士可不時選擇任何適格員工作為激勵對象。適格員工包括
在本集團任何成員公司任職的中國或非中國董事及僱員(無論全職或兼職),
除非該員工所在地的法律和法規規定不允許該員工參與計劃獎勵的授予、接
受或歸屬,或者董事會或其授權人士認為,出於遵守該員工所在地的適用法
律和法規,必須或適當排除該員工參與計劃,因而不符合適格員工的範疇。
Ltd_??P.
購買或獲取計劃所涉及獎勵股份的資金來源為:(a)公司自有資金;及 ╱ 或
(b)激勵對象按獎勵函需向本公司或受託人支付以獲得獎勵股份的金額。為滿
足獎勵授予之目的,本公司應在合理可行的範圍內盡快向受託人轉匯所需資
金,並指示受託人通過市場內交易或市場外交易方式購買H股作為計劃下獎
勵股份來源。
計劃下授出獎勵股份的上限為[600萬]現有H股,佔採納日期已發行股份總數
(不包括庫存股)的約[0.41]%(假設自本公告日至採納日期間本公司已發行股
份數目並無變動)。為免歧義,計劃不涉及因授出獎勵而發行新股份(包括轉
讓庫存股份(如有))。
除董事會決定提早終止計劃外,計劃自採納日期起計有效期為十(10)年,獎
勵期限屆滿後不得再授予任何獎勵。
H 股激勵計劃構成《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香港上市規
則」)第17章項下一項涉及本公司授出現有股份的股份計劃,且根據H股激勵
計劃並無本公司新股將獲發行。本公司將適時就H股激勵計劃遵守上市規則
第17章適用的披露要求。
根據中國相關法律法規及本公司《公司章程》,H股激勵計劃及相關事宜須經
股東於股東會上批准。
本公司將採取適當措施確保遵守香港上市規則規定及 ╱ 或香港聯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不時要求的公眾持股量規定。
Ltd_??P.
建議授權董事會及 ╱ 或其授權人士辦理H股激勵計劃有關事宜
為確保H股激勵計劃的順利實施,董事會提請股東會批准H股激勵計劃後,股東
會亦授權董事會及 ╱ 或其授權人士全權處理H股激勵計劃相關事宜,包括但不限
於:
(1) 解釋和說明計劃以及不時授予的獎勵的條款;
(2) 針對計劃的管理、解釋、實施和運作,制定或修改相關安排、指引、程序
和 ╱ 或規定,但前提是該等安排、指引、程序和 ╱ 或規定不得與計劃規則相
衝突;
(3) 履行實施計劃所需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於(a)委任合資格受託人;(b)簽署
所有信託文件;(c)指示受託人購買該等H股;
(4) 向其不時選定的激勵對象授予獎勵;
(5) 決定計劃項下授予獎勵的條款及條件,包括但不限於獎勵數量、購買價格
(如有)、歸屬日、歸屬標準、績效目標及其他條件;
(6) 批准獎勵函;
(7) 對計劃項下授予獎勵的條款作出其認為必要的適當及公平的調整;
(8) 授權董事會對計劃進行調整,在與計劃規則條款一致且符合香港上市規則等
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及公司上市地證券監管規則的前提下,不定期制
定或修改計劃的管理和實施規定。但如果法律法規、相關監管機構要求或
《公司章程》規定該等修改需得到股東會或 ╱ 和相關監管機構的批准,則董事
會的該等修改必須得到相應的批准;
(9) 為計劃之目的而聘請銀行、會計師、律師、顧問及其他專業機構,包括釐定
與信託安排相關的所有事宜;及
(10) 簽署、執行、修訂及終止所有與計劃有關的文件,履行所有與計劃有關的程
序,並採取其他方法以落實計劃的條款。
Ltd_??P.
一般事項
本公司將召開股東會,以供股東考慮及(如認為適當)通過決議案以批准(其中包
括)採納H股激勵計劃。一份載有(其中包括)(i)建議採納H股激勵計劃;(ii) H股
激勵計劃之主要條款;及(iii)召開股東會通告之本公司通函,預期將按照香港上
市規則之規定適時刊發及 ╱ 或寄發予股東。
截至本公告日期,建議採納H股激勵計劃須待股東批准後,方可作實。本公司股
東及潛在投資者於買賣本公司證券時務請審慎行事。
承董事會命
深圳市星源材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執行董事兼董事會主席
陳秀峰教授
香港,2026年8月3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包括:(i)執行董事陳秀峰教授、Zhang Xiaomin博士及徐李
強先生;(ii)非執行董事朱彼得先生;及(iii)獨立非執行董事唐長江先生、孫珍珍
女士及梁樹新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