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48 证券简称:金力永磁 公告编号:2026-040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5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9)。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7 月 31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7 月 31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3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31 日 9:15
—15:00 的任意时间。
议室
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
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 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理人类别 理人数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股)
比例
其中:现场投票 A
股股东 9 410,328,904 29.8293%
网络投票 A
股股东 996 137,219,204 9.9753%
东(H 股) 1 29,283,167 2.1288%
合计 1,006 576,831,275 41.9334%
A 股中小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99 人,代表股份 70,107,556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5.096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2,008,352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0.146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95 人,代表股份 68,099,20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4.9505%。
本次股东会列席人员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法律顾问,北京市竞天公
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进行见证。
三、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
通过了以下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比例
(股)
A股 544,404,976 99.4260% 2,940,744 0.5371% 202,388 0.0370%
其中:A 股中小
股东
H股 29,272,167 99.9624% 11,000 0.0376% 0 0.0000%
合计 573,677,143 99.4532% 2,951,744 0.5117% 202,388 0.0351%
根据表决结果,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勇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
董事。
注:本决议所有提案表决结果表格中 A 股中小股东表决百分比例均为:A
股中小股东相关投票数量/出席会议的 A 股中小股东和代理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以下议案均参照上述公式计算。
表决结果: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比例
(股)
A股 546,060,555 99.7283% 1,294,265 0.2364% 193,288 0.0353%
其中:A 股中小
股东
H股 29,283,167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合计 575,343,722 99.7421% 1,294,265 0.2244% 193,288 0.0335%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戴冠春、芮双双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
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