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26-050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股公司深圳市信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祥公司”)其他
三名股东按出资比例共同向信祥公司提供的 5,000 万元借款将展期至
续前次展期利率,即年利率 5.70%,按季度收取,到期一次性归还本
金。
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且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要性,上述事项风险基本可控,但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信祥
公司提供借款展期的议案》。为支持信祥公司运营,同意公司与信祥
公司其他三名股东按出资比例共同向信祥公司提供的 5,000 万元借款
展期至 2028 年 8 月 3 日,其中,公司提供展期借款 2,000 万元,本
次展期延续前次展期利率,即年利率 5.7%,按季度收取,到期一次
性归还本金。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号深圳市成业冷冻有限公司 402
(不含人才中介服务和其它限制项目)。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000 40%
深圳市华龙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3,800 38%
深圳市祥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1,700 17%
深圳市和兴宏实业有限公司 500 5%
合计 10,000 100%
(1)深圳市华龙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①住所(注册地):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南联社区南联路 73
号 105
②法定代表人:齐翌博
③认缴注册资本:4,500 万元
④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⑤成立时间:1998 年 11 月 3 日
⑥经营范围:物业管理;物业租赁;商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咨
询;清洁服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法
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企
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须取得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机动车停
放服务;养老服务。
⑦股东情况:芜湖信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信达资本管
理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深圳市华龙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99%、1%股权。
⑧公司与深圳市华龙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2)深圳市祥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①住所(注册地):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南联社区南联路 73
号 105
②法定代表人:齐翌博
③认缴注册资本:500 万元
④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⑤成立时间:2006 年 9 月 26 日
⑥经营范围:经济信息咨询和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
⑦股东情况:芜湖信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信达资本管
理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深圳市祥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99%、1%股权。
⑧公司与深圳市祥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3)深圳市和兴宏实业有限公司
①住所(注册地):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南联社区南联路 73
号 105
②法定代表人:齐翌博
③认缴注册资本:680 万元
④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⑤成立时间:2017 年 8 月 31 日
⑥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男士服装、
女士服装、童装的销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
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⑦股东情况:芜湖信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信达资本管
理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深圳市和兴宏实业有限公司 99%、1%股权。
⑧公司与深圳市和兴宏实业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经审计,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信祥公司资产总额为 28,684.06
万元,负债总额为 18,122.48 万元,净资产为 10,561.58 万元,资产负
债率为 63.18%。2025 年度,信祥公司营业收入为 55.94 万元,净利
润为-20.98 万元。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信祥公司资产总额为 28,968.29
未经审计,
万元,负债总额为 18,406.45 万元,净资产为 10,561.85 万元,资产负
债率为 63.54%。2026 年 1-6 月,信祥公司营业收入为 30.73 万元,净
利润为 0.27 万元。
信祥公司负责布吉市场城市更新项目,注册资本 2,400 万元,公司持
有 40%股权,深圳市华龙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 38%股权,深圳市祥
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持有 17%股权,深圳市友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持有 5%股权。2013 年,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信祥公司各股东同比例增资至 10,000 万元,公司仍持有信祥公
司 40%股权。2016 年 7 月,布吉市场城市更新项目正式列入“2016
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罗湖区第三批计划”。2018 年 1 月,信
祥公司股东“深圳市友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变更为“深圳市和兴
宏实业有限公司”,仍持有信祥公司 5%股权。截至目前,布吉市场
城市更新项目专项规划已正式申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正在推进审批
工作。
有事项;(2)经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公司上一年度对该借款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信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
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与信祥公司其他三名股东按出资比例共同
向信祥公司提供的借款 2,000 万元予以展期至 2026 年 8 月 3 日,其
中公司提供借款 800 万元,借款利率为年利率 5.70%,按季度收取,
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截至目前,该笔借款即将到期。经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笔借款予以展期至 2028
年 8 月 3 日。
东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与信祥公司其他三名股东按出资比例共同向
信祥公司提供的借款 3,000 万元展期至 2026 年 8 月 3 日,其中公司
提供借款 1,200 万元,借款利率为年利率 5.70%,按季度收取,到期
一次性归还本金。截至目前,该笔借款即将到期。经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笔借款予以展期至 2028 年 8
月 3 日。
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同意与信祥公司其他三名股东按出资比例
共同向信祥公司提供借款 2,053 万元,借款期限两年,其中,公司提
供借款 821 万元,借款利率为年利率 5.70%,按季度收取,到期一次
性归还本金。截至目前,该笔借款已提款 192.38 万元,尚未到期。
四、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就本事项与信祥公司签署财务资助协议,拟签订协
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本季度应付利息转至公司指定账户,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最后一期
利息利随本清。
五、财务资助风险分析、风控措施及董事会意见
经核查信祥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资信情况,董事会认为:本
次借款展期有助于支持信祥公司运营。公司和信祥公司其他三名股东
按出资比例共同为其提供借款展期,风险共担,并收取了资金占用相
关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交易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
荐人对公司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无异议。
七、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目前,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 344,341.38 万元,占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40.4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合并
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共计 25,660.41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 产 的 比 例 为 3.02% , 其 中 , 逾 期 未 收 回 提 供 财 务 资 助 金 额 为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投资公司”)提供的借款本金 1,001.83 万
元及相关资金占用成本已逾期。根据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评
估 结果 ,公 司 对天 津 投资 公司 借 款及 相 关资 金占 用 成本 余 额按
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海吉星”)提供的借款本金 13,767.86 万元
及相关资金占用成本已逾期。根据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评估
结果,公司对武汉海吉星借款及相关资金占用成本余额按 32.57%计
提坏账准备。
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公司”)按出资比例为其参股公司南昌深农
冷链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冷链公司”)提供借款本金 844.87
万元及相关资金占用成本已逾期。根据会计政策,南昌公司对南昌冷
链公司借款及相关资金占用成本按 0.5%计提坏账准备。
有限公司为参股公司深圳市绿膳谷农业创新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绿膳谷公司”)提供的借款本金 235.29 万元及相关资金占用成本
已逾期,根据绿膳谷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绿膳谷公司借款及资金
占用成本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海吉星”)为其参股公司广西海吉星冻品市场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冻品公司”)提供的借款本金 2,512
万元及相关资金占用成本已逾期。根据会计政策,广西海吉星对广西
冻品公司借款及相关资金占用成本按 0.5%计提坏账准备。
上述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30 日、4 月 27 日、8 月 14 日、
年 4 月 27 日、8 月 29 日、2024 年 7 月 6 日、11 月 21 日、2025 年 4
月 29 日、9 月 30 日、2026 年 3 月 17 日、5 月 7 日、7 月 10 日刊登
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
资讯网的公告。
八、备查文件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