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关于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有关
事项的意见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核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
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同意公
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3,5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
特此意见。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关于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意见》签署页)
审计委员会签署:
陈来鹏(签字):
殷庭兰(签字):
毛曲波(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