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3 证券简称:金城医药 公告编号:2026-051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还款协议>的议案》,
同意由傅苗青、周白水以现金形式补偿广东金城金素制药有限公司及广东榄都药
业有限公司已补缴税金 2,159.68 万元及相应利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2026-049)。
二、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30 日收到傅苗青、周白水按照《还款协议》约定支付的
第一笔款项,本金及利息合计 1,038.34 万元。根据《还款协议》约定,第二笔
款项将于 2026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完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该补偿款项计入非经常性损益,本次补偿预计增加
公司 2026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归母净利润 1,516.16 万元,具体影响金额以年审会
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公司及董事会将继续积极督促并持续关注相关进展,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
作。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