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钽业: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7-30 20:07:1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0962   证券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26-056 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7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短信的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6 年 7 月 30
日在东方钽业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
席会议董事 9 人,实出席会议董事 9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黄志学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
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选举黄志学先生担任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 2026 年 7 月 30 日至 2029 年 7 月 29 日,任
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经理的议案》。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于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
年,自 2026 年 7 月 30 日至 2029 年 7 月 29 日,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事会秘书的议案》。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秦宏武先生为公司董事会
秘书(个人简历附后),任期三年,自 2026 年 7 月 30 日至 2029 年 7 月 29
日,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总经理的议案》。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秦宏武先生、周小军先生、
仲民先生、李积贤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个人简历均附后),上述人员任
期均为三年,自 2026 年 7 月 30 日至 2029 年 7 月 29 日,任期与本届董事会
一致。
务负责人的议案》。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李瑞筠女士为公司财务负
责人(个人简历附后),任期三年,自 2026 年 7 月 30 日至 2029 年 7 月 29
日,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党丽萍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个
人简历附后),任期三年,自 2026 年 7 月 30 日至 2029 年 7 月 29 日,任期
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各专门委员会人选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下列七名董事组成:黄志学、于明、
王超、闫永、韩翠芹、葛岩、王幽深。根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的规定,主任委员由当选董事长黄志学先生担任。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下列五名董事组成:王幽深、吴春芳、
叶森、黄志学、于明。经选举,王幽深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下列五名董事组成:吴春芳、王幽深、
叶森、黄志学、葛岩。经选举,吴春芳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下列五名董事组成:叶森、王
幽深、吴春芳、韩翠芹、葛岩。经选举,叶森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一、董事会秘书简历
  秦宏武先生,汉族,1969 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高级经济师,1991
年毕业于北方工业大学统计学专业,2001 年毕业于南开大学 MBA。
  历任宁夏星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主任、计划企管部主任、董秘、
副总经理,宁夏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挂职),中色(宁夏)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指挥部计划处副处长,预决算处处长,中色(宁夏)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部长、
证券事务代表,宁夏东方钽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鑫欧科技
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北京鑫欧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等职。
  秦宏武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也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
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秦宏武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秦宏武先生持有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79,4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0.0151%。
  秦宏武先生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冶金路
  邮政编码:753000
  联系电话:0952-2098503
  传真:0952-2098562
  电子邮箱:zhqb@otic.com.cn
  二、副总经理简历
绍。
程师。2000 年本科毕业于东北大学金属压力加工专业,2016 年获得西北工
业大学材料专业工程硕士学位,2025 年获得中南大学材料专业博士研究生
学位。
  历任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铍铜分厂技术员、表面处理研究室主
任、钽丝及制品分厂车间主任、科技部副部长、国家钽铌特种材料工程技
术研究中心副主任、涂层研究室主任等职,宁夏东方超导科技有限公司总
经理、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宇发高温材料分公司总经理等职。现任
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等职。
  周小军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也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
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周小军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小军先生持有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79,4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0.0151%。
技大学投资经济专业。
  历任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一分厂技术员、销售部销售员;宁夏
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研磨材料分公司质量部部长、化学车间主任、副经
理;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发展部副部长、市场和信息管理部副
部长、物资集采中心分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等职。
  仲民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也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
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仲民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仲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高级工程师。2002 年毕业于东北大学金属压力加工专业,2018 年获得西北
工业大学材料工程硕士学位。
  历任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分厂技术员、工段长、技术质量组
组长,钽铌制品分厂二车间车间主任,钽铌制品分厂副厂长,钽铌制品分
厂党支部副书记、副厂长(主持工作),钽铌制品分厂党支部书记、厂长,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组组长,宁夏东方超导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李积贤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也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
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李积贤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积贤先生持有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43,1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0.0082%。
  三、财务负责人简历
  李瑞筠女士,汉族,1973 年出生,大学专科学历,会计师。1994 年毕
业于陕西财经学院会计学专业。
  历任宁夏有色金属冶炼厂会计、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会
计、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信息科科长、宁夏东方钽
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高级主管、副部长。现任本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
部部长。
  李瑞筠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也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
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李瑞筠女士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瑞筠女士持有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50,7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0.0096%。
  四、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党丽萍女士,汉族,1976 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
  历任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主管、高级主管、专员。现任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高级专员。
  党丽萍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也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
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党丽萍女士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党丽萍女士持有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25,4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0.0048%。
  党丽萍女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冶金路
  邮政编码:753000
  联系电话:0952-2098563
  传真:0952-2098562
  电子邮箱:zhqb@otic.com.cn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东方钽业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