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合科技: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7-30 16:0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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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91      证券简称:通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3
债券代码:123271      债券简称:通合转债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合科技”或“公司”)于2026
年7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
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5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
不低于人民币3,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含),具体回购数量
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
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7月15日、2026年7
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
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首次回购
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716,2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0%,最高成
交价为25.4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4.68元/股,成交金额为1,800.42万元(不含交
易费用)。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份回购方
案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
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
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三)公司未同时实施股份回购和股份发行行为。
  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规范操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六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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