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贝通信”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法律
法规的相关规定,对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
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公司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为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同意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5〕2411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本次向 17 名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对应的
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
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
股 102,085,847 股,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6 年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 2026 年 7 月 27 日,公司因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总股本由 536,346,195 股增加至 536,358,207 股。
除上述情形外,本次限售股形成至 2026 年 7 月 27 日,公司未发生因配股、
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申请上市的 17 名发行对象承诺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
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
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102,085,847 股。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6 年 8 月 4 日。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
剩余限售股
序 持有限售股数 股占公司 本次上市流通
股东名称 份总数
号 量(股) 总股本比 数量(股)
(股)
例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代“鹿秀驯鹿
金”)
西藏国盛园区发展投资
有限公司
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
持有限售
剩余限售股
序 持有限售股数 股占公司 本次上市流通
股东名称 份总数
号 量(股) 总股本比 数量(股)
(股)
例
华菱津杉(天津)产业
限合伙)
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代“瑞华精选
金”)
前海中船(深圳)智慧
企业(有限合伙)
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
合计 102,085,847 19.03% 102,085,847 0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月)
合计 102,085,847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变动增减数量
股份性质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股)
(股) (%) (股) (%)
有限售条件
的流通股
无限售条件
的流通股
总股本 536,358,207 100.00 0 536,358,207 100.00
注:因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处于转股期,本核查意见中涉及的总股本数量
均以截至 2026 年 7 月 27 日的总股本 536,358,207 股为计算基础;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
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
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公司本
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
——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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