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澳科技”或“公司”)于2026
年7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财
务成本,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2023年度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年产10GW高效电池和5GW高效组件
项目”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额度不超过3.70亿元,仅限于与主营
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
期后将及时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存储账户。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晶澳科
技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晶澳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3〕1164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9,603,077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960,307,700.00元,扣除发行有关费用(不含税)后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33,848,025.97元。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于2023年7月24日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3)第110003号《验资报告》,
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
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包头晶澳(三期)20GW 拉晶、切片项目 2,700,000,000.00
年产 10GW 高效电池和 5GW 高效组件项目 2,334,484,600.00
年产 10GW 高效率太阳能电池片项目 1,500,000,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2,399,363,425.97
合计 8,933,848,025.97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累计
已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924,837,496.43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
币376,123,206.39元(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300,000,000.00元(已于2026年7
月16日完成归还)以及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手续费支出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已投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注)
累计已投入总额
包头晶澳(三期)20GW 拉
晶、切片项目
年 产 10GW 高 效 电 池 和
年产 10GW 高效率太阳能
电池片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2,399,363,425.97 2,399,363,425.97
合计 9,291,213,497.15 8,924,837,496.43
注: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0GW单晶硅棒和20GW单晶硅片
项目”节余募集资金金额35,736.55万元拟投入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投项目“包头晶澳(三期)20GW拉晶、切片项目”使用,相关议案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
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表中募
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系调整后金额。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9.30亿元的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2025年7月22
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及时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存储账户。上述期
间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4.20亿元,截至
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及建设进度,部分募集
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降低
公司财务成本,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2023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年产10GW高效电池和5GW高
效组件项目”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额度不超过3.70亿元,使用期
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及时归还到公司募集资
金专用存储账户。
根据公司目前的经营需求,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
缓解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压力,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高经营效益。公司本次使用
预计可为公司减少利息支出约1,110万元。
生产经营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正常进行。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将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实施。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财务成本,
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70亿元的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及时归还到公司募集
资金专用存储账户。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
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保荐人对晶澳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戴 顺 李 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