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837 证券简称:华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79
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
(一)实际授予基本情况
(二)实际授予结果明细表
获授限制性 占授予限制 占本次激励计划
序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 性股票总量 公告日公司总股
号
(万股) 的比例 本的比例
核心员工(共 53 人) 76.76 75.71% 0.5060%
合计 101.39 100.00% 0.6683%
本次激励计划不设置预留权益。
(三)本次授予结果与拟授予情况的差异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与拟授予情况不存在差异。
二、解限售要求
(一)解除限售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36 个月、48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
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
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解除限售
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限
解除限售期 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限
解除限售期 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限
解除限售期 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或激励对象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
注销上述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
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
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进行回购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将一并回购。
(二)解除限售条件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 2026-2028 年三个会计年度,分
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
除限售条件之一。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所示:
解除限售 业绩考核指标
期
公司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第一个 2、2026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68,500 万元;
解除限售 3、2026 年净利润不低于 8,420 万元;
期 4、2026 年研发经费投入强度不低于 3.6%,且研发经费投入不低于 2,460 万
元;
公司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率均值不低于 13.85%;
第二个
计不低于 149,500 万元;
解除限售
期
于 17,970 万元;
元;
公司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收益率均值不低于 13.90%;
第三个
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 252,500 万元;
解除限售
期
润累计不低于 28,960 万元;
元;
注:(1)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净资产收益率”是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下同);
(3)在股权激励有效期内,若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实施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等产生影响净资产的行为,
则新增加的净资产在业绩考核时不计入当年以及未来年度净资产;
(4)在计算“净资产收益率”指标时,应剔除会计政策变更、公司持有资产因公允价值计量方法变更
以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对净资产的影响;
(5)研发经费投入强度=研发经费投入金额/营业收入*100%;
(6)营业现金比率=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营业收入*100%;
(7)上述业绩考核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与股票市价的较低者回购注
销。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考核期与
公司层面业绩指标对应的考核年度相同。激励对象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同时与其个人上一年度的绩效考核挂钩,具体比例依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
核结果确定。具体如下:
个人层面考核结果 合格 不合格
解除限售比例 100% 0%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数量×个人
解除限售比例。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与股票
市价的较低者回购注销。
三、验资情况
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6 年 7 月 14 日出具
《验资报告》(XYZH/2026NNAA3B0318 号),截至 2026 年 7 月 8 日止,公司已
收到 59 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 1,013,900 股股票出资款 7,239,246.00
元,公司股本增加 1,013,900.00 元,由 151,712,787.00 元变更为 152,726,687.00
元。
四、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五、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以授予日股票收
盘价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之间的差额作为股份支付费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
认本次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
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6 年 7 月 2 日,经测算,本次激励
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授予数量 需摊销的总费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万股) 用(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注:(1)上述成本预测和摊销出于会计谨慎原则的考虑,未考虑所授予限制性股票未来未解除限售的
情况;
(2)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
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等因素有关;
(3)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4)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六、公司股权变动情况
变动前 变动后
类别 本次变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14,925,000 9.84% 1,013,900 15,938,900 10.44%
无限售条件股份 136,787,787 90.16% 0 136,787,787 89.56%
总股本 151,712,787 100.00% 1,013,900 152,726,687 100.00%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后,公司控股股东广西玉柴机器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比例由原来 48.20%变更为 47.88%,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的变化不会导致公司
控制权发生变化。
七、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确认
书》
(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