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8 证券简称:襄阳轴承 公告编号:2026-026
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9 日召开第七届董
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施军先生因个人原因,于近日向董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施军先生
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独立董事傅孝思先生已于 2026 年 3 月 20 日提交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
会 专 门 委 员 会 相 关 职 务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6 年 3 月 21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鉴于施军先生、傅孝思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
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施军先生、
傅孝思先生的辞职报告将自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施军先
生、傅孝思先生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相关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施军先生、傅孝思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
行完毕的承诺事项。施军先生、傅孝思先生在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
认真履行了各项职责。本司董事会对施军先生、傅孝思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
的贡献表示充分肯定和衷心感谢!
二、增补独立董事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顺利开展,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陈正林先生、李存荣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
历附后),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如陈正林先生、
李存荣先生的选任通过股东会审议,其也将分别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审
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里空缺的委员职务。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陈正林先生、李存荣先生的
简历详见附件。
陈正林先生、李存荣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
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
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补选董事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
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正林:
男,1968 年 4 月生,汉族,中共党员,中国国籍,常住湖北武汉,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历任武汉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助理工程师,华中理工大学汉
口分校机械系讲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讲师、副教授。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
计学院教授。现被提名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陈正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
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任职要求。
李存荣:
男,1973 年 10 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工学博士,武汉理工大学机电工程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数字化制造与智能检测团队核心负责人,湖北省机械工程学会工业工程专业
委员会副理事长、武汉市黄鹤英才。长期从事数字化制造、智能在线检测、工业质量控制
与 AI 智能诊断理论、技术和应用研究,深耕精密传感检测、企业信息化系统、专用车网
联测控与成像领域。主持 20 余项省部级科研项目与企业重大横向课题,获三项省级科技
进步奖,拥有 50 余项发明专利与软件著作权,多项成果成功产业化落地,批量应用于汽
车零部件、高端装备、轨道交通、机器人等领域。现被提名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
李存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
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任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