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818 证券简称:电科蓝天 公告编号:2026-018
中电科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电科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7日召开2026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选举郑宏宇女士、应明炯先生、张巍先
生、阴贺芬女士、赵鸣先生、朱立宏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选举闫忠文先生、舒知堂
先生、闫丙旗先生、武立东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
董事盛彦华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
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就任,其中武立东先生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闫忠文先生、舒知堂先
生、闫丙旗先生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其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
六年之日终止。第二届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7月11日、2026年7月28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电科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中电科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
负责人(总会计师)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
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选举公司董事长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郑宏宇女士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第二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选举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集人、委员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委员,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具体如下: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过半数,并由独
立董事担任召集人,且审计委员会委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召集人
闫丙旗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具体如下: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审议通过,聘
任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高级管理
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
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处罚、处分的情形。
董事会秘书马春雷先生具备担任董事会秘书相关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并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
证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截至目前,马春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
未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采取三次以上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最近三十六个月未被证
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四、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石海艳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与第二
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石海艳女士已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并取
得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相关素质,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中关于任职资格的规
定。
五、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情况
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秦建存先生、潘林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刘春先生不再担
任公司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王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上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
了积极作用,公司对上述换届离任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
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六、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2-23721226
传真:022-23383783
电子邮箱:dshbgs@lantiantech.com.cn
联系地址:天津市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科七路6号
特此公告。
中电科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简 历
试计量技术与仪器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所长助理、副所长、所长、党委副书记;2019年1月至2021年11月,任中电科蓝天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7月至2021年5月,兼任上市公司中电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600877.SH,现已更名为中电科芯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1月至今,任中
电科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立宏先生通过天津景鸿瑞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有公司股份0.11%,除上述任职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
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
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
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机系计算机及应用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1992年7月至2019年1月,历任
中国电科第十八研究所人事处技术干部、科技质量经营处技术干部、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科技质量经营处副处长、科技发展处处长、所长助理兼科技发展处处长、规划处处长、
综合办公室主任等职务;2018年3月至2019年4月,任中电科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综合
管理部主任;2019年10月至2021年1月,任中电科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济运行部主任;
月,任中国电科第十八研究所副所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汤雁女士通过天津景源瑞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
有公司股份0.09%,除上述任职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
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
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
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1990年7月至2021年11月,历任中国电科第十八研
究所技术干部、研究室副主任、主任、科研处处长、固定资产投资与管理处处长、所长
助理、副所长等职务;2018年1月至2021年1月,兼任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2021年9月至2024年7月,兼任天津蓝天特种电源科技股份公司董事长;2021年11月
至今,任中电科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崇刚先生通过天津景鸿瑞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有公司股份0.09%,除上述任职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
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
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
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界经济学专业,经济学硕士,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1994年7月至2016年7月,历
任中国电科第五十三研究所助理会计师、会计师、财务部副主任等职务;2016年7月至
电科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财务部负责人;2021年1月至2023年12月,任中国电科第十八研
究所总会计师。2021年1月至今,任中电科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汇军先生通过天津景鸿瑞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有公司股份0.09%,除上述任职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
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
《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
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子化工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2001年8月至2021年11月,历任中国电科第
十八研究所技术干部、经营处副处长、生产工艺安全处处长、电池制造中心主任、科技
发展处处长、质量安全部部长、所长助理;2020年4月至2023年3月,任中电科蓝天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质量安全部主任、检测中心主任。2022年5月至今,兼任天津中电新能源研
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11月至今,任中电科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梁海先生通过天津景鸿瑞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
有公司股份0.09%,除上述任职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
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
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
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业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2008年9月至2011年2月,任北方国际合作
股份有限公司职员;2011年2月至2012年6月,任北方工业科技有限公司职员;2012年6月
至2018年12月,就职于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12月至2022年12月,历任中
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投资并购部副总经理、总经理;2025年11月至今,兼任天津蓝天
特种电源科技股份公司董事长。2022年12月至今,任中电科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宋雪先生通过天津景鸿瑞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
有公司股份0.06%,除上述任职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
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
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
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化学工程系化学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2001年8月至2018年3月,历
任中国电科第十八研究所四室技术干部、科研生产处副处长兼党支部书记、机加工车间
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十一研究室主任;2019年7月至2026年7月,任中电科蓝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9年8月至2020年12月,兼任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
司副总裁;2016年2月至今,历任天津蓝天太阳科技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执行董事、董
事、总经理兼党总支书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裴东先生通过天津景鸿瑞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
有公司股份0.06%,除上述任职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
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
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
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天学院人机与环境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2007年8月至2022年2月,
历任中国电科第十八研究所一室技术干部、副主任兼党支部书记、空间能源专业部副部
长兼党支部书记;2022年2月至今,历任中电科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空间能源事业部副
总经理兼党支部书记、宇航部主任、市场一部主任、市场部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于辉先生通过天津景鸿瑞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
有公司股份0.05%,除上述任职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
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
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
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学与固体电子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2010年7月至2021年3月,任中
国电科第十三研究所科技部技术干部;2021年3月至2022年10月,任中电国基北方有限公
司产业发展部副主任兼中国电科第十三研究所产业发展部副主任;2022年6月至2024年10
月,任中国电科战略部能力发展部股权处主管(借调);2022年10月至2026年4月,任中
国电科产业基础研究院(中国电科第十三研究所)产业发展部副主任兼中电国基北方有
限公司产业发展部副主任;2026年4月至2026年7月,历任中国电科产业基础研究院(中
国电科第十三研究所)综合管理部(党委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兼中电国基北方有限公司
综合管理部(党委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副主任(正处级)。2021年10月至2026年7月,
兼任河北北芯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三微电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6月至
麦特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春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
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
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受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
条件。马春雷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具备五年以
上投融资、资本运作等管理经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其任职
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
会计学院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2016年8月至2018年2月,任中国电
科第十八研究所财务处内部核算专员;2018年3月至2019年2月,任中国电科资产经营部
资本运营处投资项目主管(借调);2018年3月至2020年5月,任中电科蓝天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财务部核算专员、报表组组长;2020年5月至2022年2月,任中电科蓝天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资本运作项目主管;2022年2月至今,任中电科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证券投资部董事会办公室主任;2026年4月至今,任中电科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
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石海艳女士通过天津景鸿瑞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有公司股份0.04%。石海艳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
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
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
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
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
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石海艳女士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