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5 证券简称:立讯精密 公告编号:2026-083
债券代码:128136 债券简称:立讯转债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
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基本情况
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两
地上市,一直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并披露相关财务资料,仅在申请 H 股
发行期间同时聘用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立信”)根据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财务报告并披露相关财务资料。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附
录 D2 第 2 段附注 2.1 及第 38 段,在中国内地注册成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并在香港联交所
上市的发行人(以下简称“中国发行人”)可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其财务报表,
而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 19A.31(4)条,已在香港联交所作为主要上市的中国发行人的年度
账目可由符合相关条件的中国执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前提是中国发行人已采用中国企
业会计准则编制其年度财务报表。根据中国内地与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之间签署的《相
互认可协议》,一家获中国财政部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认可的中国执业会计师事务所,其已获认可适宜担任在香港上市的中国内地注册成立公
司的核数师或申报会计师,并且是香港法例第 588 章《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第 20ZT
条所述之认可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具有香港上市规则下的涵义)。
公司已于 2026 年 7 月 9 日完成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鉴于按照中国企业会
计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已基本趋同,公司拟自 2026 年半年度财务报
告开始,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及披露相关财务资料。
二、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及披露相关财务资料,对公司业绩或
财务状况均不会构成任何重大影响。
三、不再另行单独聘任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8 日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
请 H 股发行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香港立信为公司公开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
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的专项审计机构。鉴于公司已于 2026 年 7 月 9 日完成在香港联
交所主板的挂牌上市,香港立信的工作内容已全部完成,其聘任期相应结束。
公司将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且公司聘请的 2026 年度境内财务
报告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获中国财政部及中国证监会认可,
具备为在香港上市的内地注册成立的发行人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公司未来亦将聘请已
获中国财政部及中国证监会认可并有资格为在香港上市的内地注册成立的发行人提供审
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因此,公司将不再另行单独聘任
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
编制财务报告,有利于提升信息披露效率,且不会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投资
者决策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一致同意公司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并
不再另行单独聘任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特此公告。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