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66 证券简称:优宁维 公告编号:2026-049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6 年 6 月 16 日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
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公司股份。公司于
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无限售条
件的 A 股流通股,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资金
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
截至 2025 年 2 月 28 日,公司此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股份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927,600 股,占本次回购方
案实施完成时公司总股本的 1.07%,最高成交价为 31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4.98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25,987,076 元(不包含交易费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的股份数量为 881,200
股,该部分股票均来源于上述回购股份。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及非交易过户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
立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为“0899561089”。
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员工持股计划拟受让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总数不超过 927,600 股,受让价格为 15.30 元/股,拟筹集
资金总额不超过 14,192,280 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00 元。
本 员 工 持 股 计 划 实 际 认 购 份 额 为 13,482,360 份 , 实 际 认 购 总 金 额 为
分人员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或部分认购获授份额。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出
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不存在公
司向员工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等情形,亦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
本员工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的情形。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认购情况出具了《验
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 ZK50684 号)。
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 881,200 股公
司股票,已于 2026 年 7 月 24 日非交易过户至“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根据《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
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每期解锁的标
的股票比例分别为 30%、40%、30%;各年度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
指标和持有人考核结果计算确定。
本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份非交易过户完成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
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 10%,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
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数量未超过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 1%。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的认定
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
东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提案时,上述人员将回避表决。除上述情况外,本
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员工持股
计划未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
安排,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力机构,由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且参与本
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承诺不担任管理委员会任何职务。管理委
员会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负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工作、权
益处置等具体工作,并代表本员工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
表决权,仅保留该等股份的分红权、投资收益权。
综上所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
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
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
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本员工持股
计划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书》。
特此公告。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