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26-063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
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7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全体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 2026 年 7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
合的方式举行。会议由董事长励建立先生主持,应到董事七名,实到董事七名,
其中张玉箱女士、赖向东先生、张文魁先生通讯表决;公司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或股权激励(具体实施时,由董事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回购股份
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
(具体回
购股份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实施期限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次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
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如遇证券监管部门有新要求以及市场
情况发生变化,根据国家规定以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和市场情况对回购方案进
行调整;
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
日止。
《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详见 2026 年 7 月 29 日的《证券时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和 《 证 券 日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