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57 证券简称:常友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6
常友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 10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常友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各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
的资金需求及对外开展业务需求,同意公司为合并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常州兆庚
新材料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常友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常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江苏常卓”)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4 亿元,担保额度有效期
为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为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常州分
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江苏常卓与华夏银行常州分行
在一定期间内所发生的全部债权提供最高债权本金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连
带责任保证。
上述保证书签署后,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余额
被担保方最 股东会审议 本次担保 剩余可
担保方持 本次担保前 本次新增担 占公司最 是否关
担保方 被担保方 近一期资产 通过的担保 后担保余 用担保
股比例 担保余额 保金额 近一期净 联担保
负债率1 额度 额 额度
资产比例
常州兆庚新材
料有限公司
常友科技
乌兰察布常友
集团股份 100% 72.71% 20,000 5,000 0 5,000 4.82% 15,000 否
科技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江苏常卓科技
有限公司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
为准)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
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
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城市轨道交通
设备制造;合成材料销售;轨道交通绿色复合材料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
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6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本表中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 2026 年第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3,933,863.78 32,672,534.46
负债总额 7,075,456.12 12,277,389.44
净资产 16,858,407.66 20,395,145.02
项目 2025 年度(经审计) 2026 年 1-3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6,933,429.72 1,504,600.36
利润总额 -5,593,502.37 -1,271,038.88
净利润 -4,381,463.12 -1,063,262.64
江苏常卓科技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保证人:常友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江苏常卓科技有限公司
最高债权额:合同项下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净额人民币叁仟万元整(其中
币种不同的业务按发生日债权人挂牌的外汇牌价折算)。
保证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
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
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三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定:
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保证人对该
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任何一笔债务的
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保证人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
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前款所述“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
日”包括主合同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每一笔债务到期之日;还包括依
据法律或主合同约定的债权人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如主合同项下
业务为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提货担保,则垫款之日视为该笔债务的履
行期限届满日。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140,000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34.43%。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全资
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担保总余额为 81,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77.78%;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
供担保的情况,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
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常友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