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美特: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康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7-25 00: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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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北京康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
康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美特”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对康美特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
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6〕
于同意北京康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函》(北证函
〔2026〕723 号),公司股票于 2026 年 7 月 8 日在北交所上市。
   公司本次发行价格 8.14 元/股,发行股数 21,21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集资金净额为 149,640,391.63 元,截至 2026 年 7 月 1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
到账,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
[2026]230Z0094 号)。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
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由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
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基本情况及原因
     鉴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14,964.04 万元,低于公司《招股说
明书》中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 22,100.00 万元,根据《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规定以及
公司发展规划和经营需要,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公司拟对募投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拟募集资        调整后拟募集资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金投资额           金投资额
      半导体封装材料产业
      料)
合计         -         22,565.51      22,100.00      14,964.04
     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以上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不足部分由公司
通过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
     三、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符合《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规
定以及公司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
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审议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7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
案》,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根据《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本
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
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
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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