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博通股份 2025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
监管问询函》相关问题的独立意见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博通股份”、“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
证券交易所《关于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
问询函》
(上证公函﹝2026﹞1107 号,简称“
《问询函》”),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
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与公司管理层、年审会计师认真讨论了《问
询函》的内容,并查阅了相关资料,本着谨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就《问询函》
中相关问题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问题 1、关于会计差错。年报及相关公告显示,公司自成立以来根据上月
考勤情况于次月计提并发放职工薪酬,应付职工薪酬及相关成本费用核算存
在跨期确认情形,相关会计核算存在差错。公司对相关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并追溯调整前期多期财务报表数据。
请公司:(1)说明上述会计差错产生以及长期未发现的具体原因,相关内
部控制规定及失效原因、相关责任主体的认定和追责措施等;(2)全面核实公
司及下属子公司是否存在其他财务核算差错,全面自查前期财务报表及信息披
露的准确性,是否存在其他应进行差错更正的情形;
(3)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
制定整改计划,披露已实施或拟实施的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及整改进展。请
年审会计师和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问题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和原因、会计差错产生的原因,检查公司内控相关规定和执行情况,核查分析公
司是否存在其他财务核算差错、其他应进行差错更正情形的自查过程、自查结果,
核查公司的整改计划、整改情况和效果。
公司内控规定工资支付采用月薪制,任务考核、出勤考核,每月工资发放周期为
每月 1 日至月末,发放时间为次月 8 日,如遇节假日提前。相关内控失效不是因
为会计舞弊原因引起,主要原因是公司每年计入损益的职工薪酬月份数量均为
-1-
会审议通过了前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进行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和披露公告,整
改措施合理,整改工作已完成,相关会计核算已完善并有效运行。
下属子公司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简称“城市学院”)以前曾存在在建工
程入账不及时的问题,对 2024 年季度数据有影响,对 2024 年度数据无影响。在
建工程差错金额上占资产总额比例较小,对所属会计期间的营业收入、净利润、
净资产均无影响,不属于重大会计差错,并且 2024 年年度报告中在建工程项目
已核算准确,与实际结算进度一致,已不存在该会计差错情况,故无需做会计差
错更正。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及城市学院均没有存在其他财务核算差错,也没有存在
其他应进行差错更正的情形。
重视公司财务核算和内部控制的重要性,持续加强财务核算和账务规范,对于收
入、成本、费用等均严格按照权责发生制进行核算;相关部门和人员要不断学习
最新政策和业务知识,持续对公司制度进行完善,优化流程,加强各部门间协调
和沟通,做到制度有效落实执行,不断提高财务核算和规范运作的水平,促进公
司健康持续发展。
博通股份独立董事签字:
(郭随英) (李三庆) (邢鹏程)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