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20 证券简称:海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6-036号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一)本次回购基本情况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
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股票,简要情况如下:
控股子公司的员工,以促进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
成后的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购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通过本回购方案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的150%。
按回购价格上限及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77.08万股,约占
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40%;按回购价格上限及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
数量约为38.54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0%。如实际回购股份的价格变
化,回购股份数量亦随之变化,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
股份数量为准。
券账户。
(二)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
公司于2026年5月1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2026-026号),持有本公司股份21,231,34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89%)的
郑锦康先生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
司总股本比例6.50%)的梁俊先生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减持股份
数量合计不超2,435,965.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5%)。郑锦康先生及梁俊先
生属于公司5%以上股东,非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亦未在公司担任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锦康先生已减持59,000股,减持金
额为4,305,550元,减持均价约为72.98元,均通过大宗交易方式成交。梁俊先生
已减持598,300股,减持总金额为51,761,411元,减持均价约为86.51元,其中通
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328,500股,减持金额为25,200,151元;通过集合竞价方式
减持269,800股,减持金额为26,561,260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3个月、6个月内的增减持计
划。若前述主体未来拟实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
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计划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方案未能经董事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象
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若公司未能实施
上述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注
销;
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
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公司临时经营需要、投资等因素影响,存在因
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存在回购方案调整、变更、终止的风
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
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
律法规以及《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回购股份报告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为进一步完善长效激励约
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与员工共享公司发展成果,将员工利益、
公司利益、股东利益有效结合,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等情况下,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
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激励范围包括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员工,
以促进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二)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
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9.73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未
超过董事会通过本回购方案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
际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
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本次回购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回
购实施完成前,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
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
的资金总额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
完成后的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亿
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在回购价格不超过
人民币129.73元/股(含)的条件下,按回购价格上限及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
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77.08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40%;按回购价格上
限及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8.54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
本的0.20%。如实际回购股份的价格变化,回购股份数量亦随之变化,具体回购
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实施本次回购不会加
大公司的财务风险,亦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超过12个月。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
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公司管理层决定终
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
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
定的最长期限,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本次回购方案是否顺延实施及时披露。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若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5000万元、上限1亿元,回购价格上限129.73元/股
(含)分别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不低于38.54万股,不超过77.08万股。假设
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以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股本结构为基数,预计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后 本次变动后
本次变动前
(回购下限) (回购上限)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比例 比例
(股) (股) (股)
有限售条件
股份
无限售条件
股份
股份总数 194,877,256 100% 194,877,256 100% 194,877,256 100%
注:以上数据仅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根据回购金额上下限和回购价格上限测算的结
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本次回购后的股本结构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
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
截至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649,074,505.17元,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88,678,657.97元,流动资产为525,842,613.46元;若
按本次回购上限金额1亿元测算,本次回购金额分别占公司2026年3月末总资产、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及流动资产的比例为15.41%、16.99%、19.02%。本
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反映了管理层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肯定和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
本次回购股份用于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员工的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有
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推动公司长远发展,有利于保护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次回购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不会出现重大变动。本次回购数量不会导
致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不符合公司上市条件,亦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全体董事承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
能力。
(九)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
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
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
计划以及未来三个月、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2026-026号),持有本公司股份21,231,34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89%)的
郑锦康先生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
司总股本比例6.50%)的梁俊先生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减持股份
数量合计不超2,435,965.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5%)。郑锦康先生及梁俊先
生属于公司5%以上股东,非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亦未在公司担任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锦康先生已减持59,000股,减持金
额为4,305,550元,减持均价约为72.98元,均通过大宗交易方式成交。梁俊先生
已减持598,300股,减持总金额为51,761,411元,减持均价约为86.51元,其中通
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328,500股,减持金额为25,200,151元;通过集合竞价方式
减持269,800股,减持金额为26,561,260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锦康先生及梁俊先生已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在上述《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发布前,公司并未筹划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或市场操纵的行
为。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
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的行为。
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3个月、6个月内的增减持
计划。若前述主体未来拟实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
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
完成后的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若发生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依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履
行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所有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
披露义务。
(十一)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本
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体方案,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回购的时间、价格
和数量等;
规、监管部门要求或《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并结合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回购方案作出
调整(但不包括对回购价格上限、回购资金总额下限及上限的调整,该等调整
须重新提请董事会审议)并继续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回购股份事项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出席本次董事会董事人数超过三分之二。公司本
次回购的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
三、其他事项说明
(一)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开立情况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A股股份。
(二)回购股份的资金筹措到位情况
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将根据公司资金储备及资金
规划情况,按照回购计划及时到位。
(三)回购期间的信息披露安排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将在以下时间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回购进展情况:
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
告未能实施回购的原因和后续回购安排;
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将
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四、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一)在回购期限内,存在因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本次
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二)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此次回购存在因
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方案未能经董事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
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若公司未能
实施上述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
行注销;
(三)本次回购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
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
件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四)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若公司在实施
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公司临时经营需要、投资等因素影响,存在
因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五)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将在
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存在回购方案调整、变更、终止
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
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