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65 证券简称:埃夫特 公告编号:2026-041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申请的审核问询函
的回复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海盛普流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份(以下简称“本次
交易”)。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本次交易不
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5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埃夫特智能机器
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申请的审核问询函》
(上证科审(并
购重组)〔2026〕29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
公司在收到《审核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会同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就
《审核问询函》中所提出的问题认真核查、研究并逐项落实,积极准备回复工作。
鉴于《审核问询函》涉及的部分事项还需进一步落实,相关事项的完成所需工作
时间较长,为确保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切实稳妥做好《审核问询函》
回复等相关工作,经与本次交易的各方及有关中介机构审慎协商,公司已向上海
证券交易所提交延期回复的书面申请,申请自《审核问询函》回复期届满之日起
延期不超过 1 个月提交《审核问询函》回复等相关文件,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本次交易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交易能否通过上述审批及最终取得批准或注册批复的
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积极推进本次交易事项的各项工作,并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