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夫特: 埃夫特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申请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7-24 19:09:42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88165     证券简称:埃夫特       公告编号:2026-041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申请的审核问询函
              的回复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海盛普流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份(以下简称“本次
交易”)。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本次交易不
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5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埃夫特智能机器
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申请的审核问询函》
                            (上证科审(并
购重组)〔2026〕29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
  公司在收到《审核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会同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就
《审核问询函》中所提出的问题认真核查、研究并逐项落实,积极准备回复工作。
鉴于《审核问询函》涉及的部分事项还需进一步落实,相关事项的完成所需工作
时间较长,为确保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切实稳妥做好《审核问询函》
回复等相关工作,经与本次交易的各方及有关中介机构审慎协商,公司已向上海
证券交易所提交延期回复的书面申请,申请自《审核问询函》回复期届满之日起
延期不超过 1 个月提交《审核问询函》回复等相关文件,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本次交易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交易能否通过上述审批及最终取得批准或注册批复的
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积极推进本次交易事项的各项工作,并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埃夫特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