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39 证券简称:四川路桥 公告编号:2026-065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册发行储架式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4 日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注册
发行 30 亿元储架式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注册发行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
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注册发行不超过 30 亿元(含 30
亿元)储架式公司债券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
方案和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公司债券
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照注册发
行储架式公司债券的主体资格和条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公司符合现行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上交所关于注册和公开发行储架式公司债券的规定,
具备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
二、本次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概况
(一)申报及发行主体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注册规模
在上交所申请注册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 30 亿元),最终注册额度将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中载明的额度为准。
(三)注册类型
就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一般公司债券、可续期公司债券等细分品种统一
进行申报。
(四)发行期限
不超过 10 年期(含 10 年,可续期公司债券不受此限制),具体每期发行期
限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
确定。
(五)发行方式及时间
本次债券采取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同意注册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一
次或分次择机发行。
(六)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
的专业机构投资者。
(七)发行利率
根据各期发行时交易所债券市场的市场状况,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
(八)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进行。
(九)募集资金用途
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有息负债、股权投资或
资产收购、项目投资及使用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
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
定。
(十)担保方式
无担保。
(十一)偿债保障措施
为进一步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在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间内,如公
司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本息时,将制定并采取多种偿债保障措施,切实保障债券持
有人利益。
(十二)上市安排
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将申请在上交所上市交易,
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
册发行后根据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事宜。
(十三)决议有效期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届满 24 个月止。
三、本次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宜
为了保障公司本次在上交所注册发行不超过 30 亿元(含 30 亿元)储架式公
司债券的高效、有序实施,公司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
办理本次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交所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在上交所注册发行公
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定
方式、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发行期数、各期发行
规模、发行对象、债券发行后的交易流通、决定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偿债保护措
施等与本次在上交所注册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他中介机构;
不限于制定、批准、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注册、发行
及发行后的交易流通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
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受托管理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
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
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发行公司债券有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日止;
律法规另有规定不可转授权之外,将上述授权转授予公司经营层行使,由公司经
营层具体处理与本次在上交所注册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事务。该等转授权自董事
会在获得上述授权之日起生效,至相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终止。
四、发行相关的审批程序
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发行(最终发行方案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批复
为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相关发行情况。
特此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