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36 证券简称:国信证券 公告编号:2026-04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8日发出第五届
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临时)(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书面通知。本次会议
于2026年7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截
至2026年7月24日,公司董事会秘书收到11名董事送达的通讯表决票。本次会议
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议案,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履职期限届满之日止;
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履职期限届满之日止。
议案表决情况: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周中国先生、闵志锋先生简历请见本公告附件。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同意聘任胡忠孝先生担任公司总法律顾问,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从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履职期限届满之日止。
议案表决情况: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胡忠孝先生简历请见本公告附件。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总裁邓舸先生代为履行公司财务负责人职责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总裁代为履行财务负责人职责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国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推荐董事长人选的议案》
同意推荐方强先生为国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人选。
议案表决情况: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对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进行修订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附件:周中国先生、闵志锋先生、胡忠孝先生简历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周中国先生,出生于 1973 年 12 月,硕士。周中国先生曾任国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资金财务总部总经理助理、资金财务总部副总经理、人力资源总部副总
经理、资金财务总部总经理、人力资源总部总经理、公司财务负责人,国信资本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等职务。现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国信弘盛私募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周中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
控制人等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最近三
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
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和证
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闵志锋先生,出生于 1980 年 9 月,硕士。闵志锋先生曾任国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固定收益事业部自营投资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固定收益投
资管理总部副总经理、交易部总经理、做市业务部总经理,金融市场总部副总经
理等职务。现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金融市场总部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闵志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
控制人等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最近三
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
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和证
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胡忠孝先生,出生于 1972 年 2 月,博士。胡忠孝先生曾任国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合规管理总部副总经理、经纪事业部副总裁、集中
运营总部总经理、证券金融事业部副总裁、资产托管部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国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兼证券金融事业部总裁。
截至本公告日,胡忠孝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
控制人等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最近三
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
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和证
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