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钟股份: 关于筹划购买资产暨签署意向文件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7-24 19:05:45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1133    证券简称:金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7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合肥楷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资产”或“楷驰”)的全部股权。
本次交易如能顺利实施,公司将持有楷驰 100%的股权,楷驰将纳入公司合并财
务报表范围。同时,公司拟以现金购买梦达驰汽车系统(安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梦达驰”)截至 2026 年 7 月 31 日持有的所有固定资产(与“楷驰”在下
文合并简称为“标的资产”)。
就收购事宜达成的初步意向,具体交易方案、交易金额等事项将在公司及聘请的
中介机构完成对标的资产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如有)等工作后,经交易各
方协商后在最终签署的正式交易协议中明确。
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预计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
次交易不涉及公司发行股份,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更。
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
段,最终交易能否达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
险。
  一、本次筹划购买资产的具体情况
  (一)意向文件签署概况
                                           (以
下简称“出售方”或“德驰”)签署了《收购意向书》。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
德驰持有的楷驰 100%的股权。本次交易如能顺利实施,楷驰将成为公司的全资
子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同日,公司与梦达驰及其唯一股东梦达
驰汽车系统(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梦达驰”)签署了《资
产收购条款清单》,拟收购梦达驰截至 2026 年 7 月 31 日持有的所有固定资产。
     (二)本次交易的主要目的
     梦达驰主营汽车内外饰件,核心产品为汽车保险杠、扰流板、门护板等汽车
外饰件,其生产经营所涉固定资产部分系其自有机器设备,部分系向楷驰租赁的
房屋及机器设备。楷驰除拥有上述相关固定资产并向梦达驰出租外,截至目前未
开展其他经营活动。鉴于梦达驰的经营场所及生产线已通过其已有整车厂商客户
的认证,并处于稳定量产交付状态,公司拟通过购买上述标的资产,以承接梦达
驰的相关业务,从而切入汽车保险杠、扰流板、门护板等外饰件领域,进一步完
善公司的产品布局,提升公司在汽车内外饰领域的综合竞争力。
     本次签署的《收购意向书》及《资产收购条款清单》系交易各方基于收购事
项达成的意向性约定,具体交易方案、交易金额以最终签署的正式收购协议为准。
相关约定是各方关于收购事项的初步意向,暂未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公司后续将结合收购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等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预计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
易不涉及公司发行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更。
     二、交易对手的基本情况
     (一)宁波德驰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名称             宁波德驰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1MA2H79CR60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王明
注册地址           浙江省宁波前湾新区滨海二路 19 号
              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经营范围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华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 70%的股权;
股权结构
              徐鸿雁持有其 30%的股权。
     (二)梦达驰汽车系统(安徽)有限公司
名称            梦达驰汽车系统(安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11MA8NL7Q44Y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5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CHRISTIAN ALBERT STULZ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正定路 552 号
              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轮毂制造;汽车装饰用
              品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
              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新材
              料技术推广服务;喷涂加工;通用零部件制造;塑料制品制造;
经营范围
              塑胶表面处理;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新
              材料技术研发;专业设计服务;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
              机动车修理和维护;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销售;塑料加工专用设
              备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
              的项目)
股权结构          苏州梦达驰持有其 100%的股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交易对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经公司自查,上述
交易对方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关联方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
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公司与上述交易对手方最近三年未发生类似交易。
     三、标的资产的基本情况
     (一)合肥楷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名称            合肥楷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11MA8NLLUG6G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王明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场东路 2280 号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橡胶制品销售;租
              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
              地产租赁;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机械设备
              维护(不含特种设备);塑料制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
              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德驰直接持有楷驰 100%的股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公司自查,楷驰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关联方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拟购买的固定资产情况
  公司拟购买梦达驰截至 2026 年 7 月 31 日持有的所有固定资产。相关固定资
产系梦达驰合法拥有,产权清晰,除部分资产因融资需要已向金融机构设定抵押
外,不存在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形,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强制措施,
不存在涉及标的资产的诉讼、仲裁等争议事项,亦不存在其他妨碍权属转移的情
形。
  四、收购意向文件的主要内容
 (一)《收购意向书》主要内容
  目标公司:合肥楷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收购方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方:宁波德驰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1)本次交易
  收购方以现金方式收购出售方所持有的目标公司 100%股权,并取得标的股
权所对应的全部权益。
  (2)交易对价
  本次交易对价将综合考虑目标公司项下所拥有资产价值及其行业,由转让双
方协商确定,并在正式交易协议中约定。
  (3)价款支付及交割
  股权转让价款全部以人民币现金方式支付,具体支付时点及标的股权交割安
排将在各方签署的正式交易协议中约定。
  (4)交易先决条件
  收购方完成对目标公司的全面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财务、业务、法律等
方面,下同)并得到令其满意的结果;交易所需各方内部决策程序均已通过;收
购方及出售方就本次交易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正式交易协议。
  (5)保密条款
  本次交易过程中,任何一方所获悉的其他方的数据,如该等数据尚未公开发
表,则应视为机密资料,并负有保密义务。在签署和执行本意向书时,各方同意
对本意向书的内容和相关的讨论严格保密,在本意向书有效期内不与任何未经他
方同意的第三方进行有关细节的讨论和交流。
  (6)排他性
  出售方承诺,自本意向书签署日起 3 个月内(或收购方与出售方签署正式交
易协议之日孰早的日期),其将不直接或间接与任何第三方就本次交易相同或类
似的交易安排进行谈判、接触、协商或签订任何书面文件。
  (7)后续安排
  出售方将促使目标公司配合收购方完成就本次交易相关及必须的全面尽职
调查、审计、及其他必要工作(如有),并积极与收购方协商并就本次交易各项
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正式交易协议。
  本次交易推进过程中,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调整,或根据政府部门和
/或证券交易监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要求变更本意向
书项下相关条款或本次交易相关条件的,各方应尽各自最大努力达成一致以促成
本次交易;如最终无法满足相关监管要求的,则各方经协商一致后可终止本意向
书,且各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8)费用
  本次交易执行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税费(不包含出售方因本次股权转让产生的
企业所得税)及其他日常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用、通讯费、文件制作费,
均由收购方承担。
  本次交易执行过程中所发生的收购方律师费用、会计师财务尽职调查等尽职
调查费用均由收购方承担。
  (9)违约责任
  本意向书有效期内,如任何一方(“违约方”)违反本意向书中的“保密条
款”、“排他性”条款、“后续安排”条款、“费用”条款的约定,则违约方需
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10)司法管辖权
  本意向书受中国大陆法律管辖,并根据中国大陆法律解释,如各方对本意向
书约定内容产生争议或纠纷的,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任何争议无法在争
议发生后六十(60)天内通过协商解决,任何一方有权将该争议提交至深圳国际
仲裁院通过仲裁解决。
  (11)无约束力
  本《收购意向书》只表明并记录各方的有关合作意向,其中“保密条款”、
“排他性”条款、“费用”条款、“后续安排”条款、“违约责任”条款及“司
法管辖权”条款自本意向书签署日起生效,其余条款对本意向书各方不构成法律
约束力。除非另有明确约定,各方正式的权利义务仅在各方签署的正式交易协议
中被最终确定并产生法律效力。
  (12)文件效力终止
  当发生以下情况时,本意向书效力终止:
料无法出具审计报告及其他交易所需文件,进而不具备收购条件的;
次交易不予核准、批准、备案或存在任何否决意见的;
 (二)《资产收购条款清单》主要内容
  收购方: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方:梦达驰汽车系统(安徽)有限公司
  出售方股东:梦达驰汽车系统(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
  (1)本次交易
  收购方以现金方式收购出售方截至 2026 年 7 月 31 日持有的所有固定资产,
并取得标的资产所对应的全部权益。
  (2)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的转让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
评估报告》所载明的标的资产净值的评估值为定价基础,并由甲乙双方协商定价。
  (3)价款支付及交割
  转让价款全部以人民币现金方式支付,具体支付时点及标的资产交割安排将
在各方签署的交易协议中约定。
  (4)交易先决条件
  收购方完成对标的资产的评估工作;交易所需各方内部决策程序均已通过;
收购方及出售方就本次交易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正式交易协议。
  (5)保密条款
  本次交易过程中,任何一方所获悉的其他方的数据,如该等数据尚未公开发
表,则应视为机密资料,并负有保密义务。在签署和执行本文件时,各方同意对
本文件的内容和相关的讨论严格保密,在本文件有效期内不与任何未经他方同意
的第三方进行有关细节的讨论和交流。
  (6)排他性
  出售方及苏州梦达驰承诺,自本文件签署日起 3 个月内(或收购方与出售方
签署正式交易协议之日孰早的日期),其将不直接或间接与任何第三方就本次交
易相同或类似的交易安排进行谈判、接触、协商或签订任何书面文件。
  (7)后续安排
  出售方将配合收购方完成就本次交易相关及必须的评估工作,并积极与收购
方协商并就本次交易各项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正式交易协议。
  本次交易推进过程中,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调整,或根据政府部门和
/或证券交易监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要求变更本文件
项下相关条款或本次交易相关条件的,各方应尽各自最大努力达成一致以促成本
次交易;如最终无法满足相关监管要求的,则各方经协商一致后可终止本文件,
且各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8)费用
  本次交易执行过程中,各方应各自承担自身发生的税费及其他日常费用,包
括但不限于差旅费用、通讯费、文件制作费。本次交易执行过程中所发生的资产
评估费用均由收购方承担。
  (9)司法管辖权
  本文件受中国大陆法律管辖,并根据中国大陆法律解释,如各方对本文件约
定内容产生争议或纠纷的,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任何争议无法在争议发
生后六十(60)天内通过协商解决,任何一方有权将该争议提交至深圳国际仲裁
院解决。
  (10)无约束力
  本《资产收购条款清单》只表明并记录各方的有关合作意向,其中“保密条
款”、“排他性”条款、“后续安排”条款、“费用”条款及“司法管辖权”条
款自本文件签署日起生效,其余条款对本文件各方不构成法律约束力。除非另有
明确约定,各方正式的权利义务仅在各方签署的正式交易协议中被最终确定并产
生法律效力。
  (11)文件效力终止
  当发生以下情况时,本文件效力终止:
料无法出具评估报告,进而不具备收购条件的;
次交易不予核准、批准、备案或存在任何否决意见的;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主营汽车轮毂装饰件、标识装饰件、车身装饰件及内饰件等产品,深耕
汽车内外饰领域多年,已形成覆盖产品研发、工艺设计与规模化制造的全链条业
务能力,并积累了深厚的技术储备、成熟的生产经验及优质的客户资源。本次交
易完成后,公司可快速切入汽车保险杠、扰流板、门护板等细分市场,在现有产
品矩阵基础上进一步丰富产品布局。依托标的资产成熟量产的生产线,可有效缩
短公司客户认证、产能建设及产能爬坡所需周期,叠加公司在汽车内外饰件领域
已有的产业积累与客户资源,能够快速实现市场拓展与业务协同,培育新的业绩
增长点,提升公司在汽车内外饰件领域的综合竞争力。同时,本次交易完成后,
公司的产能布局进一步完善,有助于公司依托区位优势进一步开拓长三角汽车产
业集群配套产品市场,提高区域客户配套服务水平,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本次签署的《收购意向书》《资产收购条款清单》为合作各方就标的资产收
购事宜达成的框架性、意向性文件,交易仍处于筹划阶段。本次交易对公司经营
业绩的具体影响,需以标的资产审计、评估结果(如有)及各方正式签署的交易
协议为准。
  六、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收购意向文件系公司与交易各方就收购事宜达成的初步意向,相
关收购事项仍处于筹划阶段,对拟收购的标的资产尚需开展进一步尽职调查、审
计、评估(如有)等核查工作,交易方案仍需各方持续论证和沟通磋商,交易事
项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交易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金钟股份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