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20 证券简称:永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8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
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
的议案》,公司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使用不低于3,000万元(含)
且不超过6,000万元(含)的自有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股 权 激 励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7 月 21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53)。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数量及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6年7月20日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占公司总股本
序号 股东名册 持股数量(股)
的比例(%)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冰龙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赣州发展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业(有限合伙)
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
有限公司
二、2026年7月20日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占公司无限售
持有无限售条件
序号 股东名册 条件股份总数
股份数量(股)
的比例(%)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冰龙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赣州发展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业(有限合伙)
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
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