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
规定,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第六次会议于 2026 年 7 月 23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过
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独立董事陈俊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独立董事 3 人,实
际出席独立董事 3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
《关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具备客观性和公正性,充分反映了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
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财务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各项业务均能
严格按照内控制度和流程开展,内控制度较为完善且有效;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
监管机构的要求;业务运营合法合规,管理制度健全,风险管理有效。公司与财
务公司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俊、方刚、葛伟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