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21 证券简称:翰博高新 公告编号:2026-046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证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根据未来的融资和担保需求,翰博高
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 2026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26 年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新增总担保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 242,100 万元,担保用途分为融资性担保和非融资性担保,融资性担保主
要用于控股子公司在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授信融资业务(授信融资品种及用
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
保理、押汇、外汇及金融衍生品等业务)提供担保,非融资性担保主要用于为
控股子公司在对应债权人处购买产品提供担保等。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
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 75,000 万元,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含)的
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 167,100 万元。
二、本次担保情况
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申请授信,具体
金额以实际签署的授信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 1”)为准。公司与兴业银行于
近日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主合同 1 项下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陆仟万元整及主债权所产生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
之和。保证期间为主合同 1 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具体起算日以
合同条款为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为重庆博硕提供担保额度总额共计人民币
范围内。
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丰乐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申请授
信,具体金额以实际签署的授信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 2”)为准。公司与工
商银行于近日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主合同 2 项下债务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整及主债权所产生的利息及其他
应付款项之和。保证期间为主合同 2 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具体
起算日以合同条款为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为博晶科技提供担保额度总额共计人民币
度范围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重庆博硕光电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 年 1 月 8 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北碚区水善路 19 号
法定代表人:肖志光
注册资本:13231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节能照明产品、液晶显示器及零配件、模具、电子
零件材料、胶粘制品的开发、生产、销售;绝缘材料、五金材料销售;货物及
技术进出口;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凭资质经营);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主要财务指标
经审计) 审计)
总资产 911,747,751.38 1,073,976,387.20
负债总额 518,276,520.44 678,285,171.14
净资产 393,471,230.94 395,691,216.06
资产负债率 56.84% 63.16%
营业收入 110,577,021.99 610,310,338.49
净利润 -2,240,213.88 16,633,547.62
注:上述数据为单体报表数据
信用情况:重庆博硕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博晶科技(滁州)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 年 12 月 16 日
注册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乌衣镇元山路 57 号
法定代表人:蔡姬妹
注册资本:8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半导
体照明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有
色金属铸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金属制品
研发;金属制品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
品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电镀加工;淬火加工;喷涂加工;真空
镀膜加工;电泳加工;塑胶表面处理;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橡胶制品制造;
橡胶制品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新型膜
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表面功能材料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
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新型有机活性
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材
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知识产权服
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
许可的培训);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电
子专用设备销售;塑料加工专用设备销售;数控机床销售;金属成形机床销售;
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云计算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销售;计算
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
助设备零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 76.3243%股权,复星智联新能(安徽)股权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 11.1757%股权,滁州初芯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持有其 9.9490%股权,厦门 TCL 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未经审计) (经审计)
总资产 3,051,978,749.00 3,035,856,433.89
负债总额 2,552,298,391.00 2,513,347,322.12
净资产 499,680,357.50 522,509,111.77
资产负债率 83.63% 82.79%
营业收入 475,187,041.60 2,042,331,300.40
净利润 -22,998,675.76 -112,751,039.66
注:上述数据为单体报表数据
信用情况:博晶科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与兴业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被担保方:重庆博硕光电有限公司;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保证人: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陆仟万元整及主债权所产生的利息
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主合同 1 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具体起算日以合
同条款为准。
(二)与工商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被担保方:博晶科技(滁州)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丰乐支行;
保证人: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整及主债权所产生的利息
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主合同 2 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具体起算日以合
同条款为准。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是否资产
担保额度 实际担保余额
被担保方 公告披露日期 负债率超
(万元) (万元)
过 70%
重庆博硕光电有限公司 6,000 2,818 2026/2/13
否
小计 52,000 35,785 -
重庆星宸光电有限公司 1,000 1,000 2026/6/24
否
小计 1,000 1,000 -
博讯光电科技(合肥)有限 10,000 6,351 2026/6/9
是
公司 10,000 3,438 2026/6/24
是否资产
担保额度 实际担保余额
被担保方 公告披露日期 负债率超
(万元) (万元)
过 70%
小计 127,800 89,182 -
合肥星宸新材料有限公司 500 500 2026/1/30
是
小计 3,000 2,494 -
博晶科技(滁州)有限公司 5,000 4,750 2025/6/23
是
小计 172,000 112,194
博昇科技(滁州)有限公司 5,000 4,099 2025/6/23
是
小计 5,000 4,099
青岛欧迅光电有限公司 1,000 1,000 2025/3/20
否
小计 1,000 1,000
合肥芯东进新材料科技有
限公司 不适用
小计 31,818 30,800
重庆翰博显示科技有限公
司、重庆翰博显示科技研发 27,500 19,038 2020/10/13
是
中心有限公司(注 1)
小计 27,500 19,038 -
合计 421,118 295,592 - -
注 1:重庆翰博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与重庆两江新区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两
江投资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2 日签署《翰博高新背光模组和研发中心项目代建协议》,重庆翰博显
示科技有限公司委托两江投资公司建设翰博高新背光模组和研发中心项目,公司提供保证,保证期间到代
建合同债务结束。
注 2:若其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值存在尾差,系由四舍五入导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审议通过的累计可对外担保总
额度为 46.05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496.59%。本次提供
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签署的担保合同处于有效期内的担保总额度为
司签署的担保合同处于有效期内的担保总额度为 31,818.15 万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4.31%,实际担保余额为 30,800 万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3.21%,其他担保均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之
间提供的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
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况。
六、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