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26-081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权益归属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
年9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十
七次会议,于2023年11月30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关于<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3年员工持股
计划。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锁定期于2025年7月17
日届满,并于2025年7月17日披露《公司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预
留授予部分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
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现将本次员工持股
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权益归属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于<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
具 体 内 容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
予部分购买完成的公告》,截至2024年7月18日,公司2023年员工持
股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二级市场竞价
交易方式累计购买了公司A股股票共计478,2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为0.02%,购买的最高价为29.65元/股、最低价为28.20元/股,成交
均价为28.90元/股,总成交金额约为人民币1,382.14万元,资金来源为
公司计提的员工持股计划专项基金,本次实际购买情况符合董事会审
议通过的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相关内容。至此,公司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锁定期为12
个月,自公司股票购买完成之日起计,即锁定期自2024年7月18日至
规定,分三年进行考核及归属,各批次的归属比例分别为所持标的股
票总数的30%、30%、40%。
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权益归属情况
根据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设置的板块/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
求,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考核年度为2025年度,持有人所属板块
或子公司需完成与公司之间的绩效承诺才可归属。根据2025年板块/
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情况,各板块/子公司的业绩承诺实际完成情况
均达标,且完成率均高于100%,满足全部归属条件。
根据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设置的个人绩效考核要求,持有人层面
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现行的绩效考核制度实施,并依照持有人的考
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若公司达到业绩目标,持有人当
年实际归属持股计划份额=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份额×个人归属比例。
截至目前,有3名持有人已离职,管理委员会根据员工持股计划
相关规定将其所持未归属份额收回或已重新授予给其他符合本员工
持股计划参加对象标准的员工。
当期全部归属条件。
因此,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的数量为100,608股,
占目前公司总股本2,096,694,404股的0.01%。
三、本次持股计划归属后的后续安排
根据本次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锁定期届满后,公司将根据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定,分三年进行考核及归属,各批次的归属比
例分别为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30%、30%、40%。归属后,本次持股
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根据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市场情况
择机进行处置。本次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
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至公告前一日;
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
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对不得买卖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及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完成公司股票购买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
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
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
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
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后方可实施。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行终止。
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
通过,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期届满前1个月内,经出席持有人会议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并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持股计划存续期可以延长。
五、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