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3225 股票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6-071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事由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6 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于 2026 年 7 月 22 日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
沈凯达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草案)》”)、
《公司章程》
的规定,沈凯达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的但未解除限
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14,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占前述原激励对象个人所获
授限制性股票总数比例的 70%),回购价格为 6.52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公
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股份进行回购注销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64)。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实施回购注销上述
限制性股票 14,000 股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167,749.3780 万元变更为人
民币 167,747.9780 万元,公司总股本将由 167,749.3780 万股变更为 167,747.9780
万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
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
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
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
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
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
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的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申报。以邮寄或电子
邮件方式申报的债权人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同时于邮寄当日或发送电子
邮件当日电话通知公司。
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