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6-021 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6 年 7 月 8 日通过电子邮件向全体董事发出书
面通知,于 2026 年 7 月 24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胡扬忠先生召
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10 名,实际出席董事 10 名。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并表
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 10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
其摘要》;
公司 2026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已经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签署书面确认意见,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
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2026 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6 年半
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二、以 10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中期利润
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未来实施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
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50 元(含
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以截
至目前公司总股本(9,164,871,550 股)初步测算,预计派发现金分红金额为人民
币 50.41 亿元,占 2026 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63.84%。具体
分红金额以未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为准。本次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股东会
授权的分红条件,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
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关联董事傅柏军、徐立兴
回避表决;
《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
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以 10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质量回报
双提升”行动方案的专项评估报告》。
关于公司“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专项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详见 202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二、‘质量回报双提升’
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