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61 证券简称:阳光照明 公告编号:临 2026-022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浙江阳光城市照明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市照明”)、
安徽阳光照明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阳光”)和浙江家利宝照明电器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家利宝”),三者均为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且不存在关联担保。
●本次担保涉及金额及实际担保余额如下: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城市照明提供
担保 7,000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安徽阳光提供担保 3,000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家
利宝提供担保 1,000 万元。
●截至 2026 年 7 月 23 日,公司已为城市照明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4,681.92
万元,为安徽阳光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102.62 万元,为家利宝提供的担保余额
为 612.85 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基于业务发展需求,为保障公司子公司城市照明、安徽阳光及家利宝的日
常运营需要,城市照明计划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申请额度不
超过 7,000 万元的授信;安徽阳光计划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金寨支行
申请额度不超过 3,000 万元的授信;家利宝计划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虞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1,000 万元的授信,公司将为上述授信提供担保,主
债权发生期间为一年,自合同签署之日起算。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5 月 20 日
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
议案》,同意 2026 年度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 110,000 万元的融
资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等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
过 16,000 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等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
为不超过 94,000 万元。上述额度为 2026 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担保金额
以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来合理确定,担保协议由担保人、被担保人与
相关金融机构协商确定,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在年度担保计划
范围内,被担保人为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调剂给其他控股子公司使用。担保
签订期限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
之日止。
本次担保事项及金额均在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额度范围内,无需履
行其他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担
是 是
本次新 担保额度 保
被 担保 被担保方 否 否
担 截至目前担 增担保 占上市公 预
担 方持 最近一期 关 有
保 保余额(万 额度 司最近一 计
保 股比 资产负债 联 反
方 元) (万 期净资产 有
方 例 率 担 担
元) 比例 效
保 保
期
对子公司的担保预计
阳 城
光 市 一
照 照 年
明 明
阳 安
光 徽 一
照 阳 年
明 光
阳
家
光 一
利 100% 26.29% 612.85 1,000 0.28% 否 否
照 年
宝
明
本次担保在股东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使用额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额度 使用额度 额度 余额度
阳光照明 城市照明 12,000 4,681.92 7,000 318.08
阳光照明 安徽阳光 8,000 1,102.62 3,000 3,897.38
阳光照明 家利宝 2,000 612.85 1,000 387.15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浙江阳光城市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其他灯具、电工器材、空气开关、配电箱、换气扇、浴霸、小家电、厨卫设
备、仪器设备的开发、制造、销售、安装;照明系统工程设计、安装。
单位:万元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0,696.80 30,806.78
负债总额 21,258.20 21,199.31
净资产 9,438.60 9,607.47
营业收入 30,700.31 15,784.60
净利润 431.94 168.87
(二)安徽阳光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的设计安装等。
单位:万元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9,660.98 21,529.50
负债总额 9,238.47 11,170.04
净资产 10,422.51 10,359.46
营业收入 11,533.38 6,493.00
净利润 -639.25 -63.05
(三)浙江家利宝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四层
照明器件销售;照明器具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等。
单位:万元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7,788.16 3,502.95
负债总额 5,192.07 920.97
净资产 2,596.09 2,581.98
营业收入 11,215.63 318.49
净利润 105.09 -14.12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子公司城市照明、安徽阳光和家利宝分别提供 7,000 万元、3,000 万
元和 1,000 万元的担保,担保有效期为一年,自合同签署之日起算。2025 年年
度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具体的担保合同等文件。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
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
费用等,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主要是公司为子公司城市照明、安徽阳光和家利宝提供担保,
公司作为城市照明、安徽阳光和家利宝的控股股东,对下属子公司城市照明、安
徽阳光和家利宝日常经营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
之内,且城市照明、安徽阳光和家利宝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不
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对外担保
计划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该笔银行授信符合其经营实际,为其提供担保可以
保障其获得银行的流动性支持,具有必要性。本次担保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批准的额度范围内,被担保公司处于年度担保计划范围内。公司将密切关
注其经营及财务状况,其担保风险基本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6 年 7 月 23 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15,039.94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4.25%,无逾期担保。公司未对控
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
特此公告。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