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24 证券简称:长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2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主持人:周银妹女士
(三)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开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7 月 23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7 月 23 日 9:15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河海西路 300 号公司会议室
(六)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出席人员: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2 人,代表股份 65,641,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7.678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65,585,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7.637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8 人,代表股份 56,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408%。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8 人,代表股份 56,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40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8 人,代表股份 56,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408%。
意见书。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采取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股份数 25,1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4.7260%。
根据表决结果,周银妹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股份数 6,4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1.4288%。
根据表决结果,胡锦骊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股份数 6,4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1.4342%。
根据表决结果,丁静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股份数 6,4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1.4324%。
根据表决结果,薛国锋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股份数 6,4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1.4306%。
根据表决结果,张佳俊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采取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股份数 6,4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1.4253%。
根据表决结果,陈思根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股份数 6,4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1.4164%。
根据表决结果,邓爽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股份数 6,4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1.4164%。
根据表决结果,李晓琪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二)律师姓名:周理君、黄敏。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
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