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29 证券简称:福赛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6
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7 月 23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7 月 23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7
月 23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7 月 23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
间。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5 人,代表股份 59,947,882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0.9965%(截至股份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17,553,009
股,下同)。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1 人,代表股份 6,667,382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6718%。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1 人,代表股份 6,667,382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718%。
(三)其他人员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陆文波先生、鲍志峰先生、殷敖金先生、
杨宏亮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后
自 2026 年 8 月 1 日起三年。具体选举结果如下:
总表决结果 :同意 59,928,64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648,14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15%。
陆文波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 :同意 59,928,64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648,1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15%。
鲍志峰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 :同意 59,928,64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648,1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15%。
殷敖金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 :同意 59,928,64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648,1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15%。
杨宏亮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王悦女士、朱光伟先生、凌飞先生为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后自 2026 年 8 月 1 日
起三年。具体选举结果如下:
总表决结果 :同意 59,928,64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648,1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15%。
王悦女士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 :同意 59,928,64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648,14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15%。
朱光伟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 :同意 59,928,64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648,14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15%。
凌飞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同意 53,295,6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9033%;
反 对 2,80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股 东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0047% ; 弃 权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92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1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71%;
反对 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0%;弃
权 6,649,44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648,1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0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
通过。
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53,295,9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9038%;
反 对 2,80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股 东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0047% ; 弃 权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91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4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13%;
反对 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0%;弃
权 6,649,16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648,1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6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
通过。
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53,295,9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9038%;
反 对 2,80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股 东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0047% ; 弃 权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91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4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13%;
反对 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0%;弃
权 6,649,16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648,1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6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
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53,295,6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9033%;
反 对 2,80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股 东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0047% ; 弃 权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92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1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71%;
反对 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0%;弃
权 6,649,44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648,1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0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
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胡艺俊、秦永强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
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