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5 证券简称:国统股份 编号:2026-036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7 月 23 日(星期四)15: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6 年 7 月 23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23 日
鸿瑞豪庭 3 栋 6 层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王出先生主持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58,218,73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3268%。其
中中小股东 7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2,079,616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1.1190%。
现场出席股东会的股东代理人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788,4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243%。
人员及见证律师。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
如下议案(以下议案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内容):
(一)审议通过了《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股东
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87,2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85.9426%;反对256,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2.3119%;弃权3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5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87,2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9426%;反对256,04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119%;弃权36,3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55%。
新疆天山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股份数额56,139,120股,
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
表决结果:同意 57,913,2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4754%;反对 270,9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4654%;弃权 3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74,176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3127%;反对 270,94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0284%;弃权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59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新疆柏坤亚宣律师事务所王颖律师、赵柯晨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并出具了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本次股东会
的出席或列席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
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新疆柏坤亚宣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新疆国统管道股份
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见证之法律意见书》;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