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 B) 公告编号:2026-56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价
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
由9.52元/股调整为9.4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不作调整。发行数量由553,256,302
股调整为559,723,698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的30%。
化。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价格及数量调整依据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
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已取
得有权国资审批单位的批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深交所”)审核同意并报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实施。
根据本次发行方案,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
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及数量将按
以下方案作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方案中关于发行价格及数量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日(即2025年12月30日),发行价格为9.52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
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总量)和发行人最近一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
的较高者(计算结果向上取整至小数点后两位)。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
本数为N,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
(二)发行数量
本次拟发行的股票数量为553,256,302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舍去处理。
若公司股票在关于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发行价格变化的,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A股股票数量将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
监会同意注册后的发行数量上限范围内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二、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情况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并于2026年7月10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
号:2026-53),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912,905,548股剔除已
回 购 股 份 154,672,920 股 后 的 9,758,232,628 股 为 基 数 , 向 全 体 股 东 每 10 股 派
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此次权益分派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7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7月16
日;B股最后交易日为2026年7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7月16日,股权登记
日为2026年7月20日。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调整情况
根据上述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及实施情况和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A股股票方案相关内容,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
发行数量做了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一)发行价格的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调整后的发行价格为9.41元/股。
(二)发行数量的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267,000,000.00
元(含本数),本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足一
股的尾数作舍去处理。
根据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情况和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本次
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9.52元/股调整为9.41元/股,因而对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
量做出调整,发行数量由不超过553,256,302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559,723,698
股(含本数)。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数量调整后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
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的相关规定。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