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人”、“保荐机构”)
作为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恩汽电”、“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以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对豪恩汽电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
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26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300 万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为人民币 39.78 元/股,共计募集资金人
民币 914,94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36,509,150.61
元。2023 年 6 月 29 日,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天运[2023]验
字第 90031 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
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计划投资总额 预计募集资金投入额
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
合 计 40,166.00 40,166.00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3,650.92 万元,扣除前
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公司超募资金为人民币 43,484.92 万元。
三、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召开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
金 12,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7.60%。该次超募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召开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
资金 12,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7.60%。该次超募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2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
金 6,181.80 万元对“汽车智能驾驶感知产品生产项目”进行追加投入。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
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追加投入的公告》。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6 日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追加投入、
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2,000.00 万元对“研
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追加投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披露
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募投项目追加投入、调整内部
投资结构及延期的公告》。
四、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均存储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五、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
结合公司发展需求及财务情况,拟使用超募资金 11,3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5.99%。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
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超募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 11,300 万元的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
经营活动。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进一步提升公司盈
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说明和承诺
(一)公司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5 年 5 月 9 日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规则》及其修订说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自 2025 年 6 月 15
日起实施,实施后发行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新规则;实施前已发行完成取得的
超募资金,适用旧规则。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4 日完成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取得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3,650.92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
民币 43,484.92 万元。公司超募资金的使用适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第十条“上市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
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每十二个
月内累计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百分之三十。”
(二)公司承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对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承诺如下:
资金总额的 30%;
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八、审议程序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1,3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5.99%,主要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九、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豪恩汽电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豪恩汽电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章制度的要求,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
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豪恩汽电本次使用 11,300 万元超募资金进行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夏 涛 付爱春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