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82 证券简称:益方生物 公告编号:2026-036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82 号),益方
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益方生物”)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1,5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
民币 18.12 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2,083,8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本次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7 月 20 日全部到位,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 0542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项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
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签
订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2026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新增
全资子公司益祺生物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祺生物”)为募投
项目“新药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开立
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募投项
目的顺利实施,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益祺生物于近日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上海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
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
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次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益祺生物科技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110971504010002 募投项目“新药
(北京)有限海分行 研发项目”
公司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一”)
益祺生物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二”,“甲方一”与
“甲方二”合称为“甲方”)
乙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交
所科创板监管规则,各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二新药研发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
其他用途。
部决议授权范围内将专户内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以符合上交所科创板监管规
则规定的现金管理产品形式存放,现金管理应当通过专户或者公开披露的产品
专用结算账户实施。甲方应将产品的具体金额、存放方式、存放账户、存放期
限等信息及时通知丙方。甲方承诺上述产品提前支取、到期或进行转让后将资
金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并通知丙方。甲方实施现金
管理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甲方应确保上述产品不得质押,乙方不得配合甲方办理上述产品的质押业
务,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同
时,乙方应按月(每月 5 日前)向丙方提供上述产品受限情况及对应的账户状
态,甲方授权乙方可以向丙方提供前述信息。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持续督导。
丙方承诺按照上交所科创板监管规则以及甲方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
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配
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
况。
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二专户及甲方二募集资金涉及的相关账户(包括现金管
理账户,专户及相关账户下文统称为“账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
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账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二账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
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二账户有关情
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丙方出具的介绍信。
并抄送给丙方。
否与约定一致进行形式审核。
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
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 16 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
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乙方获取对账单。
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查询与调查账户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在丙方的
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账户资金(含现金管理产品资金,下同)全
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若账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乙方已向
丙方提供完整的专户对账单,甲方有权向乙方申请注销专户。
其他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而遭
受的所有损失和费用。
特此公告。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