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旋智电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旋智科技”)
全体股东合计持有的旋智科技 100%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
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十
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
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
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
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经公司董事会审慎判断,公司在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召开日前 12 个月内,公
司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购买、出售资产的交易行为,不存在需要纳入累计计
算范围的情形。
特此说明。
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