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会议决议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万李先生召集并主持。出席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7 名,实
际参加董事 7 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江西省盐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并书面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集团本部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终止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科创中心项目并办理滨江新区宗
地退地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签字页)
全体董事(签名):
万 李: 魏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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亓丕华: 曲 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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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家辉: 张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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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业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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