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90 证券简称:华神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1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神科技”)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2026 年 4 月 28 日分别召开了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5 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
案》,同意 2026 年度公司(含子公司)拟申请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综合授信 9.30 亿元
人民币,2026 年度预计新增公司及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额度(包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及子公司对母公司提供担保)总计不超过 5.90 亿元,详见公司 2026
年 3 月 31 日、4 月 29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十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 202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
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和《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成都中医大华神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
神药业”)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分别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 3,000 万元和 1,500 万元,其中华神科技为华神药业提供最高额不超过 1,500 万
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华神药业为华神科技提供最高额不超过 3,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具体的担保约定以保证合同为准。
上述授信和担保额度在公司 2026 年度授信和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该事项无需提交公
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目以药品生产许可证核定范围为准,并仅限于分支机构凭药品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从事经
营);药业技术服务和咨询,商品销售(不含国家限制产品和禁止流通产品);物业管理(凭
资质证经营)、咨询及其它服务;农产品自研产品销售。
项目 2026 年 1-3 月(未经审计) 2025 年(经审计)
营业收入 109,275,468.70 545,496,759.33
利润总额 2,361,008.18 -337,029,368.44
净利润 2,417,215.86 -320,416,784.16
项目 2026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净资产 718,263,083.37 715,730,262.07
负债总额 683,098,554.85 682,290,852.12
总资产 1,390,450,247.27 1,389,163,599.64
(二)公司名称:成都中医大华神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运输;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第一类医疗器械
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
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服装
服饰批发;鞋帽批发;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婴幼儿
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中草
药收购;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食用农产品批发;农副产品销售。(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 2026 年 1-3 月(未经审计) 2025 年(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61,847,145.80 249,017,049.30
利润总额 1,981,398.08 -85,371,065.09
净利润 1,697,638.51 -87,203,647.83
项目 2026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
净资产 51,485,358.60 49,787,720.09
负债总额 166,288,726.60 94,294,053.70
总资产 217,774,085.20 144,081,773.79
股权。经查询,华神药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协议主要内容
(一)华神药业为华神科技提供担保的合同主要内容
保证人:成都中医大华神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债务人: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的主债权最高额:人民币 3,000 万元
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
(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
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
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期间: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
满之日后三年止。
(二)华神科技为华神药业提供担保的合同主要内容
保证人: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债务人:成都中医大华神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被担保的主债权最高额:人民币 1,500 万元
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
(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
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
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间:保证期间为,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
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的所有担保仅限于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公司
与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 23,234.36
万元(共同担保不再重复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2.46%。其中:母公司
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5,002.13 万元;子公司对母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8,232.23 万元。
本次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
并报表外的主体提供的担保;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
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