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ST 长园 公告编号:2026054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任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7 月
务负责人陈美川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伟先生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常务副
总裁职务,邓湘湘女士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赵羚志先生因工作调整
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陈美川先生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
? 公司 2026 年 7 月 1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石蕊女士担任公司执行总
裁,聘任冯亮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聘任杨静女士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前述高
级管理人员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一、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是否存在
是否继续在上 具体职务
原定任期 未履行完
姓名 离任职务 离任时间 离任原因 市公司及其控 (如适
到期日 毕的公开
股子公司任职 用)
承诺
王伟 常务副总 2026 年 7 2028 年 1 月 工作调整 是 公 司 子 公 否,不存在
裁 月 19 日 9日 司 AGMS 株 未 履 行 完
式会社代 毕的公开
表 承诺(含增
持承诺)
邓湘湘 副总裁 2026 年 7 2028 年 1 月 工作调整 否 不适用 否,不存在
月 19 日 9日 未履行完
毕的公开
承诺(含增
持承诺)
赵羚志 副总裁 2026 年 7 2028 年 1 月 工作调整 否 不适用 否,不存在
月 19 日 9日 未履行完
毕的公开
承诺(含增
持承诺)
陈美川 财务负责 2026 年 7 2028 年 1 月 工作调整 否 不适用 否,不存在
人 月 19 日 9日 未履行完
毕的公开
承诺(含增
持承诺)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王伟先生、邓湘湘女士、赵羚志先
生、陈美川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
正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前述人员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前述人员离任
后,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
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
理》及其他有关股份买卖的限制性规定。前述离任人员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
交接工作。
二、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经公司 2026 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查,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9 日召
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
案》,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董事会聘任石蕊女士担任公司
执行总裁,聘任冯亮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聘任杨静女士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前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之日止。聘任杨静女士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石蕊女士、冯亮先生、杨静女士简历如下:
石蕊女士,199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曾
任职于珠海珠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筹)董事、副总裁等。2026 年 7 月起,石蕊
女士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截至目前,石蕊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
冯亮先生,198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
公司技术服务工程师、设计方案工程师、PRS-7000 系列设计及运维系统的产品
经理、设计部副总工、设计部副主任、商务部主任、商务技术总监,现任长园深
瑞继保自动化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截至目前,冯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杨静女士,198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高
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曾任职于韶能集团广东绿洲纸模包装制品有限
公司、广州日立优喜雅汽车配件有限公司、韶能集团韶关宏大齿轮有限公司、远
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3 年 9 月至 2025 年 10 月
任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4 年 4 月至 2026 年 1 月任山东省禹城市
新园热电有限公司董事;2025 年 10 月至 2026 年 1 月任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2026 年 1 月至 2026 年 7 月任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杨静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了审查意见,认为石蕊女士、冯亮先生、杨静女
士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公司
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36 个月受到过中国
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中国证监会采取 3 次以上行政监督管理措施的情形,不存
在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 3 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
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而
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