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85 证券简称:九州一轨 公告编号:2026-044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核心技术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董事、核心技术人员邵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270,50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核心技术人员邵斌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董事、核心技术人员邵斌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合计不超过 567,625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3777%。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
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若公司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
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变动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减持计划
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邵斌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不适用
持股数量 2,270,501股
持股比例 1.51%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2,270,501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董事、核心技术人员邵斌先生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邵斌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567,625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3777%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567,625 股
量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567,625 股
减持期间 2026 年 8 月 12 日~2026 年 11 月 11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
拟减持原因 个人资金需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
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已离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现任公司董事)、核心技术
人员邵斌承诺:
①在本人承诺的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所持股份总数不超过 1,000 股的除外;自本人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
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
内,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A、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发
行人股份总数的 25%;B、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C、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作为发行人的核心技术人员,本人所持首发前股份自限售期满之日起四年内,
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发行人上市时本人所持发行人首发前股份总数的
②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如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人承诺减持股份的价格不
低于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股票的发行价格,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
所规则要求。如本次发行并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应做相应
调整。本人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该承诺。
③本人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
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
份总数的 2%。
④本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减持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发行
人股份总数的 5%,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本人通过协议转
让方式减持股份,减持后持股比例低于 5%,在减持后 6 个月内继续遵守《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四
条第一款减持比例的规定,并依照该细则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
分别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⑤本人在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时,将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进行公
告,减持价格(如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除权、
除息的,则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发行价格。
⑥本人将严格遵守并执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科创板
相关规则关于减持计划内容披露、进展披露及结果披露的相关规定。
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不减持发行人股份:A、发行人或者本人因涉
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
后未满 6 个月的;B、本人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未满 3 个月的;C、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⑧发行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
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人不得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A、发行人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B、发
行人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
机关;C、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公司董事、核心技术人员邵斌先生根据个人资金需求进行的
减持,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
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
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时间、数量和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票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
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在股东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票期间,将严
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